石狮今年向司法机关移送4起污染环境案件
更新时间:2014-12-22 21:26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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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市环保局获悉,今年石狮市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打击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取缔非法小电镀企业4家,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件4起,其中法院已判决3起,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据悉,今年以来石狮市扎实开展各项环保专项行动,制定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以大气污染防治及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加强重点污染源环境治理,强化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打击非法小电镀、“绿色护考”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今年共受理来电走访投诉案件454起、12345便民服务中心转办案件373起、网上投诉案件34起、上级转办和本级群众来信40起、纠风论坛转办件19起,合计920起,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管力度,强化夜间和节假日的突击检查,采取强制关停取缔、高限处罚、移送司法机关和通报金融机构等有力措施,全面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14年至今,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检查企业近3000家次,开展错时执法118次,立案58起,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9起,结案11起,执行45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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