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十二五”减排目标未完成 11个县市集体“补考”
更新时间:2015-01-21 08:26
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
阅读:638
1月19日,记者从凉山州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纳入凉山州人民政府和各县市人民政府2012年初签订的《凉山州“十二五”减排目标责任书》的21个污水处理厂(站)未按时竣工或开工建设,11个县市集体“补考”,所有未开工和未竣工的污水处理厂(站)必须赶在4月30日前全部建成投运。
集体“补考”的11个县市包括西昌市、盐源县、会东县、普格县、布拖县、昭觉县、喜德县、越西县、甘洛县、雷波县、美姑县,涉及的21个污水处理厂(站)有2013年的目标任务,也有2014年的目标任务。
“按照各县市和州政府签订的“十二五”减排目标责任书,所有的污水处理厂(站)都应在2014年全面完成。”凉山州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任务未完成,主要原因在于各县市重视不够、各部门协调不足,污水处理厂建设的主管部门是规划建设部门,建设征地等工作又涉及国土等部门,各部门配合协调不好,导致工期一拖再拖。
为了督促各县市尽快开工和抓紧建设,凉山州多次召开会议对各县市“一把手”进行督促,并在凉山州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再次明确,4月30日之前,21个污水处理厂(站)必须建成投运,已建成的冕宁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德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宁南县污水处理厂,越西中所、冕宁泸沽、西昌太和等已建成的多个生活污水处理站项目,在4月30日之前,也必须稳定运行形成有效减排量。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