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治污部分地区整改不到位 20年将开展回头看
中国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主任刘长根22日在通报华北地区重点城市大气污染治理综合督查整改情况时表示,治污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14个城市(区)均由主管领导牵头组织整改,但也有部分地区存在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据了解,2014年4月至8月,督查组先后对天津武清,河北石家庄、唐山、保定、邢台、衡水、廊坊,山西太原、晋中、阳泉,内蒙古包头、乌海,河南郑州、安阳等14个城市(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开展了综合督查。近期,督查组对上述城市(区)综合督查整改工作开展了后督察。从后督察情况看,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大体有五类:
一是整改工作未做到举一反三。有部分企业烟囱排放黄色或黑色烟气,存在没有安装集尘吸附装置,烟气直排的现象;有的虽然安装了吸附装置,但吸附剂长期不予更换。
二是燃煤散烧污染治理不到位。如郑州市目前城区集中供热率仅为25.8%,全市每年散烧用煤量超过百万吨,但对散烧煤污染问题尚没有有效的治理措施。太原市城区中环内仍有19个城中村、约5500余台“土小”锅炉,东中环附近城中村家家户户小烟囱排污明显。
三是供热站排放问题较为普遍。督查的部分地区集中供热站燃煤锅炉环保设施总体水平不高,存在供热锅炉脱硫设施简易、未同步建设脱硫设施等问题。
四是部分地区面源污染依然突出。晋阳湖周边十几处工地降尘抑尘不够,扬尘污染较重。阳泉市建筑扬尘、道路扬尘以及矾石、石料开采,造成地表裸露带来的扬尘污染问题仍然多见。
五是部分企业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比如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5台20万千瓦火电机组中,仍有3台没有建设脱硝设施,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
针对上述问题,环保部表示将在2015年对上述14个城市(区)开展“回头看”,持续加大督查力度,对突出问题开展“点穴式”督查,确保最终整改成效。同时还将适当拓展综合督查城市范围和督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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