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去年通过26项生态改革打造宜居之城
在1月20日召开的哈尔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哈尔滨市副市长贾剑涛通报市政协2014年首个全会建议案《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哈尔滨”的建议案》的办理情况:哈尔滨市政府从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改革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实现生态补偿制度等四方面入手,启动了26项生态文明体制年度改革事项,目前已完成17项。政协建议案提出的树立生态立市理念,将建设“美丽哈尔滨”作为发展目标建议,得到了采纳和落实。
2014年1月,哈尔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哈尔滨”的建议案》。为加大对市政协首个全会建议案的办理力度,通过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调研、委员专家建言等方式,推进建议案的办理落实。
在多方共同努力推进下,建议案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森林城市建设、雾霾治理等工作初现成效。2014年,哈尔滨市政府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将20个委办局和九区九县(市)纳入其中,实施部门、区域联动,出台了《哈尔滨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4年底,主要污染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消减2%、2.9%,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3%。2014年全市天然气用气量提高到3.2亿余立方米,投入使用加气站32座。在对全市26个工业园区进行规划环评的基础上,严把环保准入关,禁批不符合环保政策法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污染较重的项目30余个。新增新能源和清洁燃料公交运营车辆600台,启动轨道交通部分工程建设。全市机动车尾气检测点实现区、县(市)全覆盖。累计淘汰黄标车约3.5万辆。完成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管控体系顶层设计。重新修订发布了《哈尔滨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同时,哈尔滨市扎实推进园林绿化项目建设和造林工作。2014年完成造林35.09万亩,新植树木50.18万株,新增绿地118.06公顷。从2014年到2016年,全市推动实施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体制、水资源优化配置及节约用水、防洪排涝保障、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水文化与水景观提升等六大体系建设,计划投资120余亿元。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对松花江12条一级支流实施“一河一策”和“河段长制”,12条一级支流已经有9条达标。推进以“北国水城”为主体的松北区生态建设,已完成渠道开挖19.5公里,开挖湖泊4个,完成水工建筑物15座、桥梁3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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