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公布2014年七大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更新时间:2015-01-28 22:34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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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将生产废水未经沉淀处理直排皂河、未落实零排放等原因,陕西一家混凝土公司被罚25万元,法院依环保部门申请,裁定准予执行。今日,西安中院公布了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土地违法案件,水污染、大气污染案等2014年七大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一,孙华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孙华于2012年11月上旬纠集刘学春、夏仕红、周龙学、何其富、邓升贵到户县太平乡邢家岭黄羊坝附近山林捕猎,其六人共同用钢丝制作钢套,放置于动物经常出没处。孙华持枪打死斑羚2只,夏仕红持枪打死斑羚1只,从钢丝套上拣回被套死的斑羚2只,捕获后,将斑羚剥皮分食。
同年11月18日至21日,孙华、夏仕红、周龙学、何其富又在户县太平乡邢家岭黄羊坝附近山林,孙华、夏仕红各持孙华购买的猎枪一把,孙与周一组,夏与何一组,孙华用猎枪捕杀斑羚2只,夏仕红与何其富从钢丝套上拣回斑羚1只。2012年11月21日下午,公安机关查获四人捕杀的斑羚尸体3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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