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出台 本月起施行
为加强城市二次供水管理,保证城市二次供水安全运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邯郸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经2014年11月19日邯郸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今年2月1日开始实施。
《办法》以切实保障居民饮水安全为基础,对城市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日常运行维护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了明确,实现了城市二次供水工作的“统建、统管”,进一步规范了邯郸市二次供水管理工作。《办法》的施行将促使邯郸市二次供水工作逐步走向管理法制化、建设运营一体化、服务专业化。
城市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个人使用储存、加压等设施,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用户的供水方式。
目前,邯郸市二次供水已达300多个小区(单位)、20余万户,占城市公共供水总数的近一半。个别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存在管理混乱,或由非专业人员维护,管理制度不健全,水箱、水池不能做到定期专业的清洗消毒,存在用水安全隐患。同时,城市二次供水使原有供水模式和体系发生了根本变革,其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有诸多新要求,必须从工程设计、工程技术、工程建设、设备安装、水质安全和运营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运行。
据了解,《邯郸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施行,是目前全省范围内唯一一个,也是第一个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城市二次供水工作由城市供水单位实行“统建、统管”的城市,城市二次供水立法工作走在了全省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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