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远程执法瞄准30家污水处理厂
1月30日0时,远程执法抽查正式启动,2时、4时等时段持续定时取样,2月3日前向河北省环保厅报送监测结果,2月13日前上报处理结果。发现弄虚作假的环境执法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这是河北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联合开展的2015年“利剑斩污”第一次远程执法抽查“零点行动”。此次行动旨在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严厉查处超标排放、偷排偷放和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抽查行动自1月30日零点开始,抽查对象是河北省210家城镇污水处理厂。
抽样监测发现10家企业超标排放
1月30日0:05,承德县绿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远程执法抽查系列装置自动启动,采样泵在污水处理厂的排水口取了700毫升水样,留存到指定采样瓶内。之后,系统自动清洗取水管道,以免对下一次取样产生影响。
远程执法抽查系列装置分别于0:05、2:42、5:22,在绿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排水口自动取样3次,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此毫不知情。进行取样操作的人是位于几百公里之外的河北省环保厅环境执法人员。
这一天零时,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下达抽查命令,利用远程执法抽查装置定时取样和同步留样功能,对包括绿溪公司在内的30家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远程执法抽查。留取的水样存于采样器冷藏室内低温保存,只有环境执法人员才能打开取走。
按照行动指挥部要求,河北省环保厅还组成5个检查组,对唐山、廊坊、保定、沧州和衡水5个市进行现场检查,按要求取回水样送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监测。其他抽查企业由相关市环保局组织进行现场检查、取样和监测。
监测结果显示,被抽查和检查的30家污水处理厂中,有17家存在问题,抽样监测显示,有10家企业超标排放。
“河北省环保厅将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复查,如发现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的,将按新《环保法》的规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局长赵军表示。
部分企业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
通过检查和对监测数据对比分析,监测人员发现,本次抽查的污水处理厂中,有的COD自动监控数据与监测部门监测数据相比整体偏低,二者相关性较差,企业的自动监控数据显示基本不变,与同时段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不符。
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出现上述问题,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厂对自动监测仪器人为设置模拟数据并上传给监管部门,对实际监测数据则不显示、不上传。还有的企业自动监控仪器人为设置缩短COD消解时间,致使检测数据整体偏低。部分企业则人为部分堵塞进样口,使进样量减少,以达到检测数据达标的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人为干扰或破坏自动监控设施,影响远程执法抽查系列装置正常运行和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的属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及时进行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将继续强化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采取定期抽查、不定期暗查,利用夜间或节假日等时段,加大远程执法抽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查处企业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保障河北省水环境安全。”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表示。
不仅企业弄虚作假要受惩罚,殷广平告诉记者,为确保这次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发现弄虚作假的现场执法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涉嫌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以科技执法手段保障暗查常态化
为什么采取远程执法手段抽查污水处理厂呢?“环境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有的企业会采取拖延、阻扰等方式,借机恢复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以规避法律责任。”赵军介绍说,同时,河北省排污企业分布广、数量多,企业不定时偷排,这些都造成环境监管“进门难、取证难、抓现行难”。
为了有效破解“进门难、取证难、抓现行难”的“三难”问题,河北省累计投资1050万元,经过近4年建设,河北省210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建设安装远程执法抽查系列装置。
据了解,2010年~2012年,河北省环保厅在97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安装了远程超标自动留样装置,与自动监控设施配套使用,以实现超标取证。2012年底将远程超标自动留样装置升级改造为远程执法抽查系统,并于2014年完成了对剩余113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安装远程执法抽查系列装置的工作,实现了全省210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形成了“省环保厅组织建设,省环保厅、省公安厅共管,省、市、县三级共用”的机制。
这一装置具有远程控制、超标取证、同步取证、定时取证、混合取证等功能,可与自动监控设施同步采集水样,实时监视自动监控设施的测量情况,当测量结果超标时,自动将同步采集的水样保留到采样瓶中,低温冷藏,通过无线网络即时上报超标信息,监管人员可在第一时间掌握超标情况,为环境执法保留证据。
赵军介绍说,2014年,在河北省环保厅联合省公安厅开展的“利剑斩污”零点行动和日常抽查中,远程执法抽查系统通过远程设置、定时采样功能,对49家污水处理厂进行了远程执法抽查,共留取水样147个,监测结果显示20家污水处理厂排放超标,立案处罚200万元。
在2014年河北省开展“利剑斩污”的基础上,今年环保、公安两部门将继续联合“利剑斩污”。“建立动态检查机制,今后远程抽查和暗查将常态化。”赵军介绍。
河北省公安厅环境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闫泽利则表示,各市环境安全保卫支队将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进场检查、取样检测、调查取证等。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行为,特别是以吵闹、谩骂、无理纠缠以及其他方式拒绝、阻碍环境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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