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环保局1月立案查处23起环境违法行为
临沂市环保局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5年1月份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月,市环保局重点开展了2014年第四季度排污费专项稽查、2014年度重点环境信访“回头看”、建设项目专项监察、重点大气排污企业专项检查等活动。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启动“按日计罚”程序,率先开出了新法实施以来全省第一张“按日计罚”罚单。1月,市环保局共对23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分别作出责令立即停产、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和给予罚款等处罚决定。
起环境违法行为
1、罗庄区中玻蓝星(临沂)玻璃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其中氮氧化物超标2.2倍;
2、罗庄区临沂宇光钢铁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其中烟尘超标2倍;
3、罗庄区山东临沂沂州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其中烟尘超标0.37倍、二氧化硫超标0.21倍;
4、罗庄区山东红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其中总磷超标2.9倍;
5、郯城县山东华星铝业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其中COD超标0.5倍、氨氮超标0.49倍;
6、郯城县山东新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其中COD超标0.53倍;
7、兰陵县临沂华龙热电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拒不改正;
8、兰陵县山东宝华万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
9、兰陵县临沂华龙热电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其中氮氧化物超标1.42倍、二氧化硫超标12.6倍;
10、兰陵县临沂华龙热电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其中氮氧化物超标0.26倍;
11、沂南县磊金硅砂有限公司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坑塘存贮废水;
12、平邑县山东易达热电科技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其中氮氧化物超标3倍;
13、平邑县山东易达热电科技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其中二氧化硫超标4.67倍;
14、费县上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其中氮氧化物超标2.3倍;
15、费县山东光华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
16、蒙阴盛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其中总磷超标1.02倍;
17、蒙阴县山东名扬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18、蒙阴县山东兴鸿源轮胎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19、蒙阴兴达热力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20、莒南县山东凯迪捷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护措施,向大气直接排放废气;
21、莒南力源热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
22、莒南县山东恒正塑化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
23、莒南县山东鸿城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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