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布违法企业处罚信息 44家企业接到环保罚单
超标排放污染物、违规施工、没有环保验收就投入生产……近日,山东省青岛市环保局在其官方微博@青岛环保上公布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共有44家企业上榜,处罚总额近百万元。
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青岛市各级环保部门已针对50余起环境违法行为开出了罚单。
超标排污,青岛44家企业被罚近百万
在44家企业中,被罚金额最高的是青岛兆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化工项目未批先产被罚15万元。另外,热电公司6号锅炉氮氧化物日均排放浓度超标1.15倍,被罚款7万元。
此次公布的违法企业多数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现象。其中,青岛即发龙山投资有限公司3号锅炉和4号锅炉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超标0.06和1.72倍,被罚款两万元。太平洋恩利食品有限公司在用20吨燃煤锅炉外排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超标0.34倍,被罚款1万元。青岛大宇纺织品有限公司在用锅炉外排废气中氮氧化物超标排放,被罚款1万元。
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青岛市各级环保部门已针对50余起环境违法行为开出了罚单。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1月1日以来,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综合运用节假日期间检查、随机错时抽查、不打招呼暗查等执法模式,开展了元旦期间执法宣传活动、重污染天气应急执法行动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了火电、热电、石化化工等废气污染源和物料堆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等,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1月,为应对冬季频发的雾霾天,青岛市出动执法人员232人(次),检查废气污染源243家(次),其中燃煤企业150家(次),扬尘企业52家(次),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31家(次);检查加油站86座,并通知78家重点废气污染源提前做好限产限排准备。
新法震慑,6家企业主动限产减排
自新《环保法》出台,青岛市环保局通过主动上门和约谈机制加大对企业的宣贯力度。1月10日,受雾霾影响,青岛市空气质量下降,6家企业实施了限产减排措施。这是青岛市首次出现企业主动“限产减排”。
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说,实施限产减排的6家企业中,青岛金涌热电有限公司只开了3号炉,2号锅炉停炉;青岛新天地有限公司则减少运行负荷50%以上;青岛金莱热电、金浪热电脱硫脱硝除尘设施高效运转,在天气比较暖和的前提下降低负荷50%~60%和20%用煤量,并对厂区煤场、粉煤灰场采取喷淋、覆盖措施,防风抑尘措施落实到位。青岛利民水泥和青岛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则主动实施了限产减排。
新《环保法》实施后,青岛市环保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1月6日,青岛市环保局一次公布了包括青岛奥司登精密铸造有限公司、青岛金汇源电子有限公司、青岛交河技工塑料有限公司在内的18家企业的环境行政处罚信息。
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自1月1日起,青岛市环保局将依法对行政处罚案件在青岛市环保局碧海蓝天网站上公开。此外,青岛市环保局也在官方微博上不定时地向社会公布环境行政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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