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福建省莆田市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通过实施每月城市考评、制定燃煤锅炉淘汰补贴政策、推进风电建设、降低北方气团南下影响等措施,大力推进燃煤小锅炉整治、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强化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
一是环境空气质量优良。2014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良,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均达到和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全市综合质量指数为1.02,其中一级优天数163天、二级良好天数201天、三级轻微污染天数1天,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在二级标准以上天数占99.7%。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057mg/m3,比2013年0.058mg/m3有所下降。
二是主要污染物得到控制。莆田市通过煤改气、脱硫脱硝治理工程、结构关停等措施,全市二氧化硫减排2361.9吨,氮氧化物减排1.21万吨。
三是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2014年全市无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实际淘汰60台112.91蒸吨燃煤锅炉,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任务;
四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综合管理。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全市有5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取得福建省环保厅的委托,2014年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80%;划定“非绿标车”禁行范围,制定出台了《莆田市市区部分道路禁止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通行实施方案》,从2014年9月15日开始在市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通行,强力推进机动车排气工况法检测工作,全市现有5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都已建设工况法检测线。
五是扎实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工地出口设置冲洗装置、工地围挡、渣土车整治、工地洒水、工地道路硬化、建筑垃圾清理等防尘措施,有效控制工地扬尘污染,加强渣土车管理,已完成8个市本级及县(区、管委会)渣土办安全管控平台的安装,实现“渣土车安装行车记录仪与GPS率达100%”和“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网上联审联批”,加强道路洒水和机械化清扫,控制路面扬尘,机械化清扫率超过70%,2014年机械化清扫面积702.07万平方米,比2013年601.78万平方米,增加百分16.7%。
六是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9.99%,绿地覆盖率达46.12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86平方米,步行系统建设初见成效,完成绿道建设33.4公里,绿道累计长度48.3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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