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推进蓝天工程 鄂出台大气治理"四十二章经"
湖北省强力推进蓝天工程,紧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发挥指挥棒导向作用,与17个市(州)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政府带头禁烧秸秆,建立“定责、履职、问责”的网络化管理体制;出重拳严管控,建立市、县、乡镇、村四级秸秆焚烧监管责任体系。
力推进蓝天工程 鄂出台大气治理“四十二章经”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空气质量问题越来越突出,“雾霾”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习近平总书记说:“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说到了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常抓不懈,积极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去年以来,全省实施减排项目1525个,淘汰黄标车20万余辆、燃煤小锅炉1400余多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联网运行,提前一年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
发挥指挥棒导向作用
与17个市(州)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建立相关制度保障。湖北首先抓计划制定,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提出了10个方面42条具体的措施,明确了全省各地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和一些任务的要求。并出台相关考核办法,与17个市(州)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PM10和PM2.5浓度下降率纳入了2014年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目标,发挥了指挥棒的导向作用。制定了《湖北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分解下达各市(州)火电脱硝、水泥脱硝、小锅炉淘汰、黄标车淘汰等具体任务。
为推进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项目建设,湖北省环保厅深入推进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污染减排工作,将重点项目治理工程时间节点细化到每台机组或生产线。据悉,全省51台火电统调机组全部建成脱硫设施,全省90平米以上钢铁烧结生产线已全部配套建成脱硫设施。
此外,湖北加速淘汰落后产能,2014年共计淘汰燃煤小锅炉1420台,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湖北省的落后锅炉淘汰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保持下降。
湖北省环保厅厅长吕文艳介绍,全省各地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从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业废气治理、施工扬尘治理等方面切入,加强重点领域防治。武汉市实施“双十”行动(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十大举措、加强烟粉尘污染治理10项承诺),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上升6%。襄阳市完成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71个。荆州市设立“禁烧区”,治理秸秆焚烧污染。
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污染“贡献”非常大。为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湖北制定了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收费正式标准,全省有7个地市成立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机构,荆州等8市出台《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全省已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140万余份。
据湖北省环保厅了解到,今年6月之前,湖北省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需划定黄标车禁行区域。具体禁行区域,由各地市来划定。
在日前召开的2015年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会上,副省长曹广晶肯定了去年以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对今年的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要坚决破除“唯GDP论”、“只要金山银山不要绿水青山”、“先污染后治理”等错误观念,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在工业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整治、燃煤锅炉更新改造、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等方面,采取超常规措施,拿出超常规力度,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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