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在两会之后憧憬无违排生活
前阵子回湖北农村老家,经过乡道时陡然发现:以往乡里的地标性建筑——— 高耸的大烟囱竟不见了;还有旁边那家水泥板厂,也一并“蒸发”。而这两样“景致”,可是我上小学和初中路上的方向标。回到村里后问乡邻,才知道:两个都是因违规排污,前年上半年被关了,原来的厂长也去天津做包工头了。
听后我有几分感慨:尽管在媒体做评论以来,“企业违规排污被关停”的新闻见得多了,可我的潜意识里,却从未将治污命题跟我那僻壤之乡“打包联想”。毕竟,在这基层得不能再基层的乡域,许多外部消息、政策在下沉过程中都鞭长莫及。如今,大烟囱和水泥板厂的消失,足以证明中央对环境治理的力度和深度,也让我对未来的环境治理充满了信心。
近年来,治污猛地蹿升为舆论最为关心的议题,民众不断敦促治污加码,而官方层面呼应性的治污动作也是迭出。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环保法》,就是个节点:它对企业违规排污等致污因素,作出了空前的严格约束。饶是如此,在治理尺度从松到紧的切换过程中,那些污染存量很难立马消除,治污问题还会是公众关切的话题。
昨日上午的总理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就讲到:“对违法违规排放的企业,不论是什么样的企业,坚决依法追究,甚至要让那些偷排偷放的企业承受付不起的代价。对环保执法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包括能力建设,不允许有对执法的干扰和法外施权”“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是杀手锏”……几段话言辞铿锵,掷地有声,决心尽显其中。
李克强总理的这番表态,是对“向雾霾等污染宣战,不达目的决不停战”的立场重申,也是对两会热门议题的积极呼应。今年全国两会上,治污也成了两会会场的重头戏。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明确表示,2015年要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个是要把新《环保法》公布之后,老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不适用的部分修改过来,使之保持一致。”全国人大代表吕忠梅建议将修订草案更名为《清洁空气法》,以体现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张全代表则建议在新《环保法》基础上,修订草案再增设差别化电价,停水、停电措施,“行为罚”等条款;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上交提案,企业排污许可应引入公众听证;张泓铭委员建议,环境督查中心对各省、市环保机构进行垂直管理,由此突破地方保护主义等等。
与治污相关的大量议案提案涌入两会舆论管道,其实就是在秉持问题导向,倒逼善治。而这种倒逼,有益于新《环保法》实施语境下的细则完善和执行疏漏的补缺。本质上,治污的话题热度,也是窥探两会上“民生”分量的窗口。无论是李克强总理“要让偷排偷放企业承受付不起代价”的表态,还是代表委员们的相关建言,根本目的却是实现善治、保障民生。
这种价值内核,在两会舆论场也是贯穿始终:比如有媒体盘点了此次两会的十大关键词,其中包括“四个全面”“政治生态”“铁帽子王”“7%左右”“创客”“铁腕治污”“呼格案”“任性”等。这些热词,囊括党建反腐、经济发展、环境治理、法治正义等重要命题,与此关联的两会讨论,其实也是为打通通往善治的关隘,为裨益民生提供抓手。立良法也好,促善政也罢,都意在谋善治。而热言治污,正是为打通善政落地中的“掣肘”环节。
眼下两会已经结束,两会为迈向善治做了充分的谋篇布局,而要兑现善治效益,就得把两会精神旨归转化为励精图治的行动,攻坚克难。相信在政府的“铁腕治理”和不惜关掉那些冒着黑烟的“大烟囱”的决心下,无“违排”生活,以及公众对“碧水蓝天”的期许都能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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