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2015年将拆改燃煤锅炉136台
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根据《焦作市2015年燃煤锅炉拆除改造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燃煤污染物排放,有效遏制雾霾天气,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焦作市今年将计划拆除和改造燃煤锅炉136台,涉及产能387蒸吨/时,其中省定任务98台,市定任务38台。另外,各县市区除上述规定任务以外,位于建成区范围内的10吨及以下其他燃煤锅炉也在拆除改造之列。
据了解,焦作市城市建成区、各县市建成区集中供热供气覆盖区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铁路、工业企业、住宅小区、宾馆和浴池等单位的燃煤锅炉均为此次拆改对象。具体工作目标为,对城市建成区、各县市建成区集中供热供气覆盖区内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实施拆除或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各县市建成区2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实施拆除或清洁能源替代改造。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燃煤锅炉拆除标准是,原则上以不能恢复使用为标准,做到锅炉主体移位,烟囱拆除,所有连接管道和线路切断,并注销锅炉有关手续。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实施主体拆除的,要切除上下水和电路,拆除鼓风机、电机等主要配套设备,做到断电、断水。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标准是,原则上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制气、电、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
根据《焦作市2015年燃煤锅炉拆除改造方案》,对完成省定燃煤锅炉拆改任务的单位,省里将按照锅炉容量予以一定的资金补贴;对完成位于城市主城区范围内的燃煤锅炉拆改任务的,市财政将从年度环保专项资金中予以补助。各县市政府也要加大对燃煤锅炉拆改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财政补贴政策,确保燃煤锅炉拆改任务按期完成。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