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倾力构筑北疆生态屏障
一是开展草原、森林、水域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初步将91%的国土面积划入保护范围,2014年,锡盟在东乌珠穆沁旗、苏尼特左旗、正蓝旗开展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地区已在自然资源资产普查的基础上,初步划定本地区的生态红线,制订生态红线方案。
二是加大矿山环境和矿业权整治力度。开展和谐矿区建设试点工作,投入4亿元,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39平方公里;出台金属非金属矿山整合治理实施意见,关闭不达标矿山31个;投入近2.7亿元对“三区两线”周边478处废弃采矿坑进行治理;锡盟540家矿山企业主动投入生态建设资金27.6亿元,治理矿山面积41.96平方公里,恢复牧草地3060公顷、建设用地1138公顷。
三是重视大气污染防治。2014年,锡盟专门出台实施细则和分工方案,坚决关停一批重点污染企业。在锡市启用PM2.5、PM10检测设备,完成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任务。2014年共争取各类环保专项资金9140万元,用于扶持重点企业治污工程和各级环保部门能力建设。
四是狠抓生态工程建设。按照“两大沙地、四个水系、四个重点区域绿化”建设重点,结合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和造林补贴项目,将工程任务向上述区域集中布局,重点抓好“六个百万亩”工程建设。2014年投资13.3亿元,共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任务65.7万亩。同时,借助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等生态工程,投入14.4亿元,完成生态治理面积81.5万亩。
五是实施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项目区禁牧和草畜平衡合同书签订率均达到100%。项目涉及12个旗市区、55个苏木镇、604个嘎查、7.5万牧户25万余人,发放禁牧、草畜平衡、牧民生产资料补贴、牧草良种补贴资金共计8.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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