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荔县通过整治城区燃煤锅炉、实施油气回收治理等措施,推进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全面加强城区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按照《大荔县城区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大荔县多次召开城区燃煤锅炉专项整治推进会,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治时限,全力拆除城区内所有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截至目前,县城区内已拆除或改造燃煤锅炉60台。
继续实施油气回收治理。按照印发的《大荔县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大荔县环保局对城区的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进行了摸底排查,对12座加油站的54个油枪安装了油气回收装置。下一步,大荔县环保局将对照摸底排查结果,逐项抓好落实。
强力推进油烟综合整治。按照印发的《大荔县餐饮业油烟治理实施方案》,整治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提倡使用清洁能源。对露天烧烤、夜市进行规范整治,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油烟机。截至目前,大荔县已对40余家规模以上的餐饮企业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
深入推进汽车尾气综合治理。大荔县加大对汽车尾气的监测管理力度,严格淘汰黄标车,严格绿标发放程序。配套建成加气站两座,全县29辆通村客运、23辆城市公交及330辆出租车全面使用天然气,同时大力提倡鼓励绿色出行。
进一步细化城市环境管理。大荔县加大对城市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对城区建筑工地、在建道路的扬尘管理,要求建设施工单位采取洒水、遮盖降尘、大风天停止作业等措施,控制、减少建筑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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