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工集团下属公司接连两起污染事件屡遭处罚
2015年3月3日,济南市环保局对外公布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信息,济南长城炼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长城炼油公司”)、蓝星石油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以下简称“蓝星石油济南分公司”)等7家企业的违法问题被曝光。其中,济南长城炼油公司、蓝星石油济南分公司因18万吨/年催裂化装置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分别被处以罚款80万、90万,蓝星石油济南分公司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处以罚款11298元;
据济南市环保局获悉,蓝星石油济南分公司和济南长城炼油公司已被济南市环保局责令限产,目前,公司因环保问题暂时停产,正在接受当地环保局的处罚。
据2014年9月30日山东当地媒体《生活日报》报道:在2014年第二次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中,71家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严重,另有部分企业存在未批先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等行为。济南长城炼油厂、蓝星石油济南分公司等5家企业因减排进展滞后被通报批评。
检查还发现,蓝星石油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济南长城炼油厂18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脱硫均未开工。
深入解读:济南长城炼油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济南长城炼油厂,始建于1972年,位于济南市市中区杨庄路;蓝星石油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成立于2004年,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002年底,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与济南市政府签订了企业重组协议,济南长城炼油厂与蓝星石油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同时划归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2006年3月,两家企业实施管理层面的整合。2008年3月,一并划归中国化工油气开发中心(中国化工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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