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力争内河涌流域排污企业实现污染零排放
3月26日下午,数十家中心城区内河涌上游排污企业齐聚广东省中山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共同参加由该局举办的新《环保法》宣贯会。当日,环保局与81家排污企业签订了《中山市企业环境保护守法承诺书》,对企业排污行为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范,力争内河涌流域排污企业在一到两年内实现污染零排放。
本月已查封5家违法排污企业
今年3月1日,中山市第4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在创文过程中,中山的环保事业做出了至关重要的贡献。中山市市委书记薛晓峰表示,近年来,中山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紧紧围绕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致力于为人民群众创造更美好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薛晓峰指出,在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中山坚持了共建共享原则,把财政投入、公共资源、工作力量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其中投资了60亿元治水,让崭新、洁净的母亲河岐江河重现市民生活。
如今,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主干管主体工程已于去年底完成。市环境检测站常务副站长韦国棠表示,作为对雨污分流工程的配合,为更有效地改善中心城区内河涌水文环境,中山市环保局将这一阶段的工作重心放在了排污企业的整治、管理上。仅3月,市环保局就对市内5家违法排污企业实行了查封、扣押,并责令其整改。
“雨污分流主体工程完成以后,老百姓很关心工程的效果,内河涌的水质到底有没有改善。为了进一步净化水文环境,我们出了重拳。”据韦国棠介绍,26日签订承诺书的81家企业涵盖了中心城区内河涌的所有“排污户”,主要包括五金表面处理企业、印花类企业、垃圾转运类企业及医院等。
七条“承诺”促内河涌水质改善
企业签订的《中山市企业环境保护守法承诺书》共包含七项条款,涉及排污管理及处罚等方面内容,包括企业应加大环保投入,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污染防治设施,并定期检查保养;要严格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做到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污染物不直排、不偷排、不漏排,同时新、改、扩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不擅自增设污染工序和扩大生产规模;要建立环境突发性应急体制,制定完善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维护环境安全等内容。
《承诺书》中还特别注明:“如违背承诺,企业将自觉接受各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处罚,甚至停产治理、关闭停业或责令拆除等处理措施。”
在严格执行新《环保法》的基础上,市环保局将通过多项措施,力争内河涌流域排污企业在一到两年内实现污染零排放。“根据企业的类型,我们制定了不同的方案。能够直接接入生活污水处理管网的污水将最终进入生活污水处理厂,不会流入河涌;不能接入管网的小排量企业,将实施污水转移处理;不能接入管网的大规模排污企业,我们将动员它搬迁。”韦国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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