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不只是环保部的事情
别不信,政府对环保动真格了。日前,刚刚履新的环保部长陈吉宁称,过去环保执法过松过软,环保不守法是常态,今后要把这个常态反过来,守法是底线。
此外,多个“史上最严”纷至沓来。2015年1月1日,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生效,新增了按日计罚与查封扣押等罚则。3月1日,江苏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有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最高罚100万与按日计罚等罚则。在全国,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法今年有望修订出台,突出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及区域联合防治等措施。
如何从官方嘴里说的与纸上写的看出是否动真格?一个小技巧:看有没有罚则及罚则是否有可行性。以这个标准看环保,大家这次可别低估了政府的意志与决心。这个动向可喜可贺。
听到这里,许多人松了一口气:今后有环保部门严格执法,就安心等着绿水青山归来吧。这是美好的愿景,但把环保看成是环保部门一家能搞定的事了,没有理解环保的本质。
何谓环保?节约与环保是同构的。在一些小清新眼里,所谓节约(广义的环保),就是能源资源使用越少越好,推到尽是完全不用;所谓环保,就是污染物排放越少越好,最好是天下无污。在经济学看来,这些定义都是成问题的。
在自由竞争的约束下,通过市场交易令资源得到最大价值的使用才是节约。以此为基准,资源多用与少用都是不节约。可见,东西用得多未必是浪费,闲置不能物尽其用才是浪费。污染的本质是“负外部性”,是未经别人许可的使用。如果有付费补偿协议,那把污染物排放到别人财产上就不是需要环保部门防治的“污染”了,谈不上不环保。
在这个意义上,节约、环保不仅与自由市场没有任何矛盾,反而是自由市场的内在要求。有效率的节约、环保,归根结底是一个“度”的问题。科斯定理说:权利的清晰界定是市场交易的本质前提。如果相关产权有清晰界定,那么何种资源使用多少,何种污染物排放多少,不过是自由交易与自由合约的题中应有之义。在这个图景中,似乎没有政府什么事儿。
其实,政府的作用随处可见。其一,正在各地搞得如火如荼的农地确权,就是在做界定权利的工作。在农地与水源有了法律上明确的产权人之后,企业排污就必须取得产权人的许可,否则产权人就可以提起侵权之诉。这样,谁排放污染物,谁支付成本,外部性也就内部化了。确权与法治,是通往环保的康庄大道,哪一个都离不开政府,但均与环保部门无关。
其二,总有一些负外部性,通过权利界定的方式实现内部化交易费用太高,环保部门就必须出面了。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规定:“国家实行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的制度”。只要环保部门严格执法,堵住偷排与寻租的口子,对排放大气污染物征收排污费与对繁忙路段征收拥堵费,性质与效果是一样的。
正如拥堵费可以看做产权人对路权使用收取的价格,排污费作为“庇古税”,也可以看做排污权的价格,把政府想像成空气的代位产权人就行了。正如征收拥堵费有助于减少车流量,征收排污费也有助于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即将修订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就更牛了。从修订草案看,将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扩展到全国,有望形成一个排污权交易的全国性市场。这有额外的好处,因为排污权值钱且可以卖钱,那就激励企业竞相研发与采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环保技术,打开了市场治污与科技治污的方便之门。
这就有赖于环保部门严格执法,如果环保不守法是常态或环保官员设租寻租猖獗,那排污权就不可能值钱。原则上,从排污权值不值钱、值多少钱可以倒推环保部门的尽职程度。
必须明确一点,我们要环保,不要(极端)环保主义。环保主义是欧美小清新钟爱的意识形态,认为污染根源于工业化、城市化的现代生产生活方式及自由市场,最好是回到“没有污染”的前工业化时代,这是一种田园牧歌式的环保乌托邦。如果让这种意识形态主导公共政策,那经济与社会发展及文明倒退也是可期的。
这套奢侈的环保主义,中国玩不起。中国目前处于工业化中后期,数以亿计的农民工要就业要吃饭。如果推行的环保标准超出了技术可行性与经济可行性,并打造一个利维坦式的超强环保部门,那中国的工业化与城市化就有流产的风险,由此导致的惊人失业率终将影响经济与社会稳定。
总之,我们需要以人为本的环保理念与环保政策,心怀乐观,尊重市场,相信科学,理解经济与社会发展及公共政策的多目标性,摈弃(极端)环保主义,别把环保当成环保部门一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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