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对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奖1万元
3月20日,汉中市出台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对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其中公众举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将给予举报人最高1万元奖励,以加大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力度。
汉中此次出台的奖励举报办法,适用于汉中市辖区内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并明确到非法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或未处置固体废物、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报告或未采取有效措施等十大类具体的环境违法行为。
日常生活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通过12369环保投诉热线、信件、网络、来访等形式直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举报,经核实后,按举报线索的价值分为一般价值线索、较大价值线索、重大价值线索分别给予200-1万元的奖励。对举办同一违法行为,只奖励第一时间举办人;联合举报的,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被查处且已结案,排污单位再次涉嫌违法排污的,可以继续举报,经查证确属环境违法行为的,可再次获得奖励。对弄虚作假举报骗取奖金者,有关机关将收回奖金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汉中是欠发达地区,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主要水源涵养地,承担着一江清水供北京送西安的重大政治任务,但由于工业结构不尽合理,环保工作历史欠账较多,还存在大气污染、水污染和涉重金属污染等环境问题,有限的环境执法人员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公众环境诉求和繁重的环境监管任务。采用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方式,发动社会力量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有利于遏制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加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力度,同时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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