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制度组合拳"筑牢环保底线
一季度空气质量好于二级天数54天,而去年同期这一数字为19天,增加35天。
尤其在2015年除夕,咸阳市区主要污染物PM2.5为88微克/立方米,较2014年同期下降74%,在整个春节期间,空气质量大多为良好,特别是初一、初二两天咸阳AQI在关中社区市排名第一。
成绩的背后,是咸阳探索以法治思维加强环保的不懈努力。去年以来,针对大气、水等环境突出问题,咸阳出台了13个规范文件和技术标准,从顶层设计上为环保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年内密集出台如此之多的规范,在咸阳环保史上尚属首次。
制度组合拳强力治污
针对眼下环保领域的“硬骨头”,咸阳出台一系列制度,突出环境问题逐步破解。
围绕大气污染,《咸阳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碧水”行动计划(2014年)》、《咸阳市主要河流县界断面水质考核实施方案》、《咸阳市治污降霾重点污染源达标“清仓行动”方案》、《咸阳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实施方案》、《咸阳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咸阳市石灰石开采加工企业环境整治规范》和《咸阳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暂行规定》等7个重要文件先后印发。以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为主,强化了县、镇、村各级干部秸秆禁烧责任,一举扭转了多年来的被动局面,较好完成了去年夏、秋两季禁烧任务;以“上大压小、严控慎批、从严整治、规范管理”等4项措施为重点,对非煤矿山污染整治提出了详尽的环保技术规范,使咸阳中部旱腰带地区严重扬尘污染等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去年,该市治污降霾继续领跑全省。市区空气优良天数按新标准达到216天,超省考指标76天。
围绕环保监管被动局面,咸阳在全国首创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全市从2014年3月初开始,共征收215个项目“三同时”保证金4040万元,兴平、三原落实有力,征收保证金总额位列县区前两名。2014年,市级审批建设项目106个,暂缓审批或否决15个,涉及资金86亿元,市级验收项目49个。
围绕环保执法乱象丛生,严格落实环保执法“备案制”,咸阳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执法备案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全年下达执法备案任务265件,实际立案359件,结案204件。“备案制”的实施,规范了环保执法行为,防止了执法乱象发生,加大了执法处罚力度。2014年,全系统共征收各类资金1.01亿元,征收排污费4700万元,全市争取中、省环保资金2.47亿元。
一系列有效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在“碧水蓝天”越来越近的同时,也引起了各级领导的关注。省长娄勤俭在省政府专题会议上表示咸阳禁烧工作措施硬、效果好;环保部法规司相关领导指出“咸阳出台的《建设项目三同时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拟出台的《环境保护尽职免责办法》,开创了全国环保工作之先河”;市委书记姜锋在非煤矿山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文件汇编上批示:“文件针对性、操作性很强,一定要抓好落实”;市长卫华在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简报上批示:“今年这项工作抓得很有成效”……
新环保法学习掀热潮
今年元旦,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正式实施。新修订的“新环保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制度。同时,“新环保法”创新性地推出了企业黑名单、按日计罚等新举措,体现了国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立法用意,回应了老百姓对碧水蓝天、生态文明的热切期盼。
为了更好地执法、用法,咸阳持续开展大规模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规范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引导社会各界提高对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认识。继去年12月6日举办大规模的学法活动后,3月7日和8日,咸阳市环保局邀请国家和省上的专家领导,再次举办全员培训,全系统800余人利用周末扎实进行了两天的学习;各县市区分别采取开办培训班、印发宣传册、展板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新法学习培训宣传活动。
目前,新法已初步显示出威力。渭城分局对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二氧化硫超标排放采取限制生产;三原县环保局对该县玉龙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对其负责人予以拘留;泾阳县环保局对一户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采取了查封扣押。这些案件的查处,使新法“小试牛刀”,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突出重点精准发力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咸阳环保工作提出,适应新常态、运用新法规、谋求新发展、实现新跨越。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下决心解决好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让天蓝水绿地净,给子孙后代创造环境财富。
为此,咸阳将针对环保薄弱环节,精准发力。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取缔和拆除“禁燃区”内除集中供热外,所有生产、使用、存储燃煤的单位和设施;开展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启动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节能汇报综合提升工程;以石油化工、油漆、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
——实施新一轮渭河三年行动。以建设生态渭河为目标,从2015到2017年,用三年时间,综合运用多种措施巩固提升渭河流域水质。通过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提高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和再生水利用率,建设生态湿地,在渭河重点排污口和主要支流入渭口、污水处理厂下游建设人工与自然相结合的生态湿地,每个县至少建成一片人工湿地,降低入河污染物浓度,推进农村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控制面源污染;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面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完善水质监控网络,实施重点水源地保护工程,定期公布水质监测结果,确保饮用水安全;大力开展重点支流污染整治,重点抓好泾河、清河、泔河、三水河、冶峪河综合整治,稳定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通过新一轮渭河三年行动,使渭河咸阳段水质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恢复健康。
——全面实现污染减排目标。坚持“目标不变、要求不降、力度不减”的原则,继续加快重点减排项目建设,严格落实2015年度减排任务和项目,逐项目跟踪督查、推进落实,确保各项减排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如期实现污染年度减排目标。在继续推进镇级污水处理厂和火电脱硝建设的基础上,把新建成的东郊、三原、礼泉、兴平污水处理厂二期、过塘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和大唐彬长电厂、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冀东水泥、海螺水泥、声威水泥的脱硝工程管理作为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发挥其应有的减排效益。
——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示范引导、检查督办、推进落实力度,确保所有项目全部建成投运,顺利通过省环保厅、财政厅考核验收,不断提升全市农村环保工作水平,努力实现“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能源”的目标。继续采取“挂黑牌、上电视、第一把火现场会”等得力措施抓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夏秋秸秆禁烧工作“不烧一把火,不冒一缕烟”。
——突出抓好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工作。针对彬长旬因煤矿开采,致使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日益凸显的问题,印发《彬长旬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严格准入,加强监管,防止出现环境保护先污染后治理的现象,走出经济发展与环境良好的新路子;针对渭北旱腰带地区非煤矿山无序开采、严重污染环境的现状,按照《咸阳市石灰石矿山开采行业整治规范》要求,真正做到科学开发,合理利用,有效保护资源,解决粉尘污染问题;针对储煤场污染严重、又无法彻底取缔的现状,印发《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环保型储煤场建设标准和规范》,在全市范围内合理布局、高标准规范建设一批符合环保要求的经营性、生产调峰性、用煤大户全封闭储煤场。既保证全市用煤需求,又保证环境质量要求,着力解决煤炭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出现的粉尘污染环境问题。
——继续保持对环境违法“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认真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要求,扎实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确保各项环境监管措施落实到位、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认真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保证金制度,倒逼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保措施,真正实现环保监管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全市环境安全万无一失。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