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出台大气污染治理方案 2年内空气污染物减10%
广西柳州市环保局15日透露,当地政府公布《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将以防治可吸入颗粒物(PM10)污染为重点,到2017年,实现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10%。
柳州是中国西南的重工业城市,工业总量占广西的四分之一。广西环保厅的空气质量报告显示,柳州PM10污染最重。2014年柳州全年空气污染天数为117天,其中严重污染1天、重度污染14天、中度污染28天、轻度污染74天,全国排名69位。
方案制定首先剑指工业企业。对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和淘汰类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2015至2017年底,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同时,将落实两家企业的搬迁计划。
2017年底前,建成区基本淘汰10吨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吨以下燃煤锅炉。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2015年底前,基本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2017年底前,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90%以上。
方案指出,将加强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日常监督管理。合理确定禁止露天烧烤的范围和时间,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露天 烧烤行为。在建设生态家园方面,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推进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和饲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到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 达到60%以上。
方案指出,要加强大气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加大环境监测、信息、应急、监察等能力建设力度,到2015年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市级环境监测 站通过标准化达标验收,实现细颗粒物(PM2.5)监测全覆盖,所有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具备空气质量新标准7项数据实时发布能力。加强重污染(雾霾)天气 监测预警工作,将重污染(雾霾)天气应急响应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有效应对重污染(雾霾)危害,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同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气象服务工作。
柳州市环保局相关人表示,将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纳入考核工作范畴,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实行考核问责。对超标排放、整改措施 不落实的排污单位,依法处以罚款、限期改正、停产治理;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不 力、徇私枉法等失职渎职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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