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对今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全国海洋工作会议召开后,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监测中心)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并对2015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提出以提高各项能力为基础,做好管理支撑为目标,切实加强战略研究和统筹谋划,高质高效履行各项职责,重点开展9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海洋生态文明理论研究,科学谋划“十三五”发展。支撑主管部门做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制度建设和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发挥海洋综合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智库作用;完成相关“十三五”规划的研究起草和编制工作。
二是落实海洋环保重点工作,强化系统建设和技术试点。落实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会同相关单位完成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海洋生态环境在线监测技术发展,启动入海污染源在线监测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在线监测技术和布局规划研究。
三是强化监测业务组织与协调,做好海洋环保管理技术支撑。落实海洋环境监测工作任务,开展全国海洋环境监测业务组织与管理工作,做好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技术支撑,参与西太平洋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海洋倾废管理、海洋保护区政策研究与技术支撑工作等,制订“十三五”期间海洋环境保护领域标准修订计划。
四是立足海域综合管理,强化政策研究与技术支撑。重点开展“十三五”海域资源利用与保护管理政策、海洋综合管理理论、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功能区划理论三大体系,围填海计划管理、海岸线管理、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管理等8项重大政策,海域权属核查、海域集约利用评价方法、海籍调查等5项技术方法标准的研究工作。
五是深化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的业务运行。编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业务体系发展规划,建立海域使用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对近岸海域实施低分辨率和高分辨率卫星遥感监测,对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开展无人机遥感监测;加快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开展有关海域使用的相关分析评估。
六是进一步提升海岛管理业务支撑能力。重点开展海岛动态监视监测业务体系和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体系研究,编制海岛监视监测技术规程和海岛开发论证技术要求,推进典型海岛生态脆弱性评估和海岛野外监测实验站建设。
七是加强海洋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拓展预报减灾业务工作。推动与法国、韩国等国家的双边合作及两岸交流;继续支持全球海洋环境状况定期评估等相关工作;拓展海岸侵蚀灾害监测与评估试点范围;推进冰区核电冷源安全海冰观测预警技术研发。
八是推动海洋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加强应用科学基础研究;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力度;抓好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参与国家海洋局“海洋科技创新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注重各类新项目的预研、储备。
九是加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大力倡导“讲奉献、敢担当、守法纪、钻业务”的主旋律;完成监测中心党委和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全面构筑防腐制度防线;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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