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高举新法利剑斩污
日前,因连续10天超标排放工业废气的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观音堂矸石电厂被河南省三门峡市环保局按照新《环保法》的相关规定处以33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新《环保法》实施以来,三门峡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1起,对7家严重环境违法企业依照按日计罚处理,执行罚款金额200余万元。有3起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人,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按日计罚无上限”是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对付拒不改正的污染企业的一柄利剑。
从今年起,为了顺利推进“史上最严”《环保法》的实施,三门峡市环保局在继续强化网格化监管、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措施的同时,对全市重点排污企业展开地毯式巡查,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今年一季度,市环保系统对49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立案查处,立案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倍,处罚力度也大大加强。
在执法过程中,“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一系列新手段得到有效使用。
今年1月16日,执法人员在对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观音堂矸石电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1号脱硫塔脱硫后废气超标排放。执法人员随即向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超标排污行为。
1月27日,执法人员再次来到现场检查时,发现这家企业仍在违法超标排放污染物。
市环境监控中心《重点污染源超标预警专报》和《重点污染源超标日报》也显示,2015年1月17日至1月27日,企业1号脱硫塔脱硫后废气连续超标排放。
三门峡市环保局根据新《环保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给予按日连续处罚,共计罚款33万元。
据记者了解,今年一季度,三门峡市、县环保系统执法人员相继对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观音堂矸石电厂、三门峡义翔铝业、三门峡龙王庄煤业有限公司、三门峡锦隆炭素制品有限公司、河南开祥化工有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跃进一电厂)、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气化厂等7家环境违法企业依法实施按日计罚,罚款总额达200余万元。
其中,义马市环保局对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连续违法超标排污实施17日连续计罚,处罚基数为6万元,处罚金额共计102万元。
在执行处罚后,执法人员将继续对违法企业进行巡查暗访,严防再次出现违法排污行为。
除了行政罚款,三门峡市陕县环保局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陕县锦华化工有限公司、三门峡昊运化工有限公司和三门峡泰合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对两家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施了行政拘留。另外一家企业的环境违法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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