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通报5起典型环境案件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5起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典型案件。
据介绍,自2014年3月起,河北省检察机关重点开展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活动中,河北省共监督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96件106人,监督立案破坏资源环境类犯罪131件142人。此次,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通报的5起典型案件分别是:
曲周县温荣珍环境污染案。2013年10月~2014年3月间,曲周县河南疃镇窑自头村村民温荣珍在其家里经营电镀加工厂,将含镍废水通过暗管直接排放到无任何防漏措施的渗坑。经环保部门检测,严重超过了国家标准。2014年8月31日,温荣珍因犯污染环境罪被曲周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雄县王永平污染环境案。2013年6月~8月间,王永平在雄县亚古城村一民房院内非法加工电镀空调支架,并将电镀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物未采取任何措施通过暗管直接排放到渗坑中。经采样检验,认定其排放的废水中含有六价铬、锌等有毒物质,对地下水及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王永平因犯污染环境罪被雄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晋州市谷辛须、周帅污染环境案。2014年5月15日凌晨,谷辛须、马建秋二人驾驶罐车,在石家庄双鸽食品厂南侧二干渠附近一渗坑内排放强酸腐蚀性液体11.47吨。2014年5月19日,周帅驾驶罐车,在石家庄潇洒油脂化工有限公司一渗坑内排放强酸腐蚀性液体共14.34吨。目前,此案仍在侦查中。
沽源县史海军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013年7月,史海军以承包荒山为名,与沽源县小河子乡大厂村签订了租赁荒坡合同,向沽源县国土局办理了10亩临时占地手续,之后大肆滥挖沽源县小河子乡大厂村后沟自然村东山荒坡林地土石料。经鉴定,史海军非法占地共329.57亩,其中林地326.95亩,非林地2.62亩。目前,犯罪嫌疑人史海军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今年1月,沽源县检察院对不履行监管职责的沽源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周宪文以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
蠡县滥伐林木案。蠡县人民检察院经调查,发现15处林地被砍伐,且均未办理采伐许可证。其中,蠡县辛兴镇北宗村村西3.7亩林地被伐;蠡县辛兴镇南宗村村西4.68亩林地被伐;蠡县辛兴镇南宗村村北4.86亩林地被伐;蠡县胡村村北9.5亩林地被伐;蠡县胡村砖窑西侧4.6亩林地被伐;蠡县林曲路桑园段南侧5.9亩林地被伐;蠡县桑园双建编织厂东侧5.6亩林地被伐。蠡县人民检察院经过筛选,监督林业部门对达到立案标准的7起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处长周宏伟在通报中称,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将严查相关犯罪背后的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充当“保护伞”等行为。检察机关将重点监督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等12类犯罪行为。重点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多、移送立案侦查少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多、公安机关立案少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现象严重,移送或立案侦查少的;群众反映强烈等4方面违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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