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南宁市大气污染防治 2015 年度实施计划》
5月5日,市环保局表示,《南宁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实施。
根据《方案》要求,到2015年底,我市全面推进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约7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确保达80%左右。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增幅控制在0.92%以内;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减少18.38%。
淘汰50%的燃煤小锅炉
燃煤小锅炉是污染物排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淘汰燃煤小锅炉势在必行。《方案》指出,一方面鼓励通过技术改造,将锅炉使用燃煤改为使用清洁能源,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要累计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总任务的50%;另一方面,不定期对各城区、开发区开展锅炉(炉窑)整治专项检查。
在一些重点行业,将重点实行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方案》要求,强化电力行业脱硫设施升级改造和运行管理;全面实施火电厂脱硝工程;对燃煤锅炉、工业窑炉、水泥粉磨的除尘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确保达标排放。
控制好空气扬尘
控制好扬尘才能让空气更干净。《方案》要求,全市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无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的项目,不予核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同时,要全面加强泥头车、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加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扬尘治理力度,开展道路洒水降尘及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工作,确保城市建成区机扫率85%以上。
淘汰50%的黄标车
城市的移动污染源主要来自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今年我市将继续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确保年底累计完成淘汰50%黄标车的目标任务,并确保年底完成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目标。
《方案》规定,首先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今年全市新增新能源公交车500辆、新能源出租车700辆,争取建成加气站11座、公交充电桩50座。再次,今年6月底前,将市区黄标车禁行限行区域扩大至快速环道所构成的封闭区域。
在淘汰高污染车辆的同时,鼓励市民绿色出行。一方面,加快步行街、自行车绿道和停车设施等建设;另一方面,继续建设500个公共自行车租赁站点,投入1.6万辆公共自行车。
淘汰落后产能
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生产是空气质量下降的原因之一,因此,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才能更好地优化空气质量。
《方案》指出,要淘汰落后产能,对全市冶炼、水泥、造纸等企业生产工艺装备进行摸底排查,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同时,重点推动华润红水河水泥有限公司和丰登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完成40%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另外,实施“煤改气”“油改气”工程,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年内实现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广面积100万平方米并鼓励合适的地区发展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年内实现光伏并网发电10兆瓦,马山风力发电厂开工建设。
启动六县监测站点
完善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能够为环保部门提供更有利的数据,也能为市民提供更准确的“预报”。
今年,我市监测站将建成自治区内市级环境监测示范站,启动武鸣县、横县等六县监测站点,完成空气6项指标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实现市县联网,全市细颗粒物(PM2.5)监测站点将达16个。
同时,今年底前,我市将完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6项指标的测报及综合分析工作;进一步加强环保与气象部门的无缝对接,及时预警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另外,联合南开大学、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开展南宁市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计划今年底完成初稿,明年中期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
餐饮油烟、露天焚烧不能忽视
一些造成空气污染的其他因素也不容忽视。《方案》明确,市区新建的饮食服务业一律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已建的饮食服务业今年底前须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同时强化露天焚烧监管,禁止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生物质的露天焚烧行为,禁止以露天焚烧方式对回收金属等进行土法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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