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发布
更新时间:2015-05-10 22:18
来源: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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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质监局5月6日发布地方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希望以此指导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达到让污水变清流的目标。
自治区大部分城市污水厂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所建造,出水水质执行标准较低,2013年的污水处理率仅为75%。
南宁市埌东、江南两个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78万立方米。埌东污水处理厂厂长丘梅介绍,经过埌东污水厂处理后的中水,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的标准,可直接用来浇花、养鱼,将会排放至竹排冲,一定程度上稀释缓和邕江的天然水体,减轻了对环境的污染。由于目前水资源严重不足,污水回用在城市中积极推广。按照《标准》升级改造后,污水厂排放的污水可达到一级A的标准,也就是污水处理中的最高标准,可以用于道路喷洒、景观用水、洗车冲厕、辅助生产等一般回用水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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