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生产企业需重点落实环境保护法
更新时间:2015-05-13 22:28
来源: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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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谈到环保新政时表示,环保部把2015年定为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年”,将开展全面的环保大检查,对于违法,特别是未批先建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并提“四个不放过”,即“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要让企业懂得守法不是高要求,是底线。
目前,北京、广东、江苏等地已制定了新的环境排污标准细则,特别是北京、江苏已出台家具制造行业的污染排放标准,以辅助新《环保法》进行环境污染治理。
2015年3月19日北京市通过《木质家具制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最终审定,要求木制家具制造生产过程中,对于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规定限值大幅降低。
江苏省正在对《江苏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明确规定家具生产企业必须设置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处理设施,用于减少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向空气中排放的燃烧装置、吸尘、吸附装置、冷凝装置、生物处理设施或其他有效的污染控制设备。如果超过最高限值,环保部门将对企业进行处罚。
新《环保法》中,“按日计罚不设上限”、“查封”、“停产”、“监管部门问责措施严厉”、“行政拘留”等政策落地实施,这将成为企业的一道“紧箍咒”,我们提醒红木企业,应该关注新环保法的落实,以免撞上枪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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