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长约谈6个市州长 因未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指标任务
5月19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省长刘伟平日前对武威、定西、嘉峪关、平凉、金昌、临夏6个未完成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指标任务的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指出存在主要问题的同时并提出有关要求。
据了解,省政府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2014年,各市州PM10年均浓度值较2013年要下降3.1%以上。此次被约谈的6个市州,2014年PM10年均浓度值与2013年相比不降反升,武威、定西、嘉峪关、平凉、金昌、临夏分别上升了62.2%、51.7%、43.0%、26.6%、13.6%和3.3%,均未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削减任务,导致全省PM10年均浓度值从2013年的91微克/立方米上升至9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6%。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1-4月份,武威、定西、临夏PM10平均浓度值仍分别上升5.9%、57.1%、41.5%,嘉峪关、金昌、平凉分别下降25.9%、19.3%、5.3%。总的来看,6个市州PM10平均浓度值仍然很高,距离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还有很大差距。
刘伟平在约谈中指出,6个市州在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4个主要问题:一是主责意识不强。没有深刻认识到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没有把环境质量改善作为生态保护“红线”坚守,缺乏责任感、紧迫感。二是工作措施不力。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呈逐年增长趋势,工业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城区燃煤锅炉整治进展缓慢,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城市环境管理水平不高,扬尘管控不力,煤质管理措施缺失,生活面源污染突出。三是责任靠得不实。相关部门工作任务没有落实到位,还是停留在环保部门的“单打独斗”的阶段,未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考核问责不严。没有建立严格的考核问责机制,使法律和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受到了损害。
刘伟平要求,6个市州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抓好考评工作,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的,要问效追责。要根据存在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狠抓落实。每月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及时报送省环保厅,由省环保厅汇总后报省政府。省监察厅要尽快制定对上述6个市州的抽检方案,督促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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