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生态文明须处理好四个关系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如果说,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的全局性安排,那么,这一《意见》则是在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基础上的施工图。笔者认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须处理好以下4个关系。
一是总体部署和实现路径的关系。“五位一体”总体部署,集中体现在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四个建设”的关系上。“四个建设”既是生态文明作用对象或生态化、绿色化的对象,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载体。没有了“四个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就变得或空泛、缺乏操作性,或被狭隘地理解为环境保护;没有了生态文明建设,“四个建设”就迷失了生态化方向。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上,应避免建设生态文明的宏观战略目标被虚化、表面化,须将生态文明理念、目标、原则和内容等落实到政府、社会、市场三方主体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行为源头上。在我国,规划是从理念到行动的中间环节,尤其是政府的重大规划决策须充分考虑生态文明,避免生态文明建设的宏观价值目标与规划建设等微观实践行为的错位和脱节。
二是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要全面推动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加快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内容和重点工作。近期要重点突破的领域和关键环节就是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化、生态文明的主流价值观、制度建设。2020年之前应将制度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着力破解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以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生态补偿等重大制度为突破口,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尽快出台相关改革方案,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
三是治标与治本的关系。生态文明的建设进展应体现为治本有道、治标有效。一方面,生态文明建设不是仅仅着眼于解决具体的资源环境和生态问题,而应立足于解决导致资源、环境、生态问题长期得不到实质性有效解决的制度性、根源性、系统性因素;另一方面,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最终应体现在生态与环境质量的改善上。治本有道是通过生态文明建设去抓环境保护的牛鼻子,而治标有效则应体现为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体现为能够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治标是否有效,应是对治本是否有道的实践性检验。二者之间不可偏颇。
四是全球视野和地方实践的关系。既要从全球视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高举生态文明建设旗帜,把绿色发展转化为新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新优势,为推动世界绿色发展、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作出积极贡献,又要推动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把生态文明建设蓝图逐步变为现实,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全球视野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地方实践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实”。
应该说,我们有了“五位一体”的总体部署,又有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施工图,接下来就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把生态文明建设蓝图逐步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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