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环境保护局找准突出问题 回应民生诉求
找准突出问题 回应民生诉求
整改清单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市环保局通过个别谈话、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等方式,梳理出8项班子整改任务,包括“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工作浮于表面,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弱、效果差;解决群众环境诉求不主动、慢半拍;工作落实不力,水环境治理不到位;不敢逗真碰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度滞后;服务群众质效不优;环保政务信息不公开,忽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群众观念淡化,与群众联系不紧密等。
整改措施
整改活动中,市环保局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和群众关切,坚决纠正环保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下大力破解环保难题,促进环保提质升级,取得了显著的效果,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为了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市环保局加强了对船山涪江桂花饮用水源地、射洪涪江龙滩村饮用水源地、安居白安河红岩子饮用水源地、大英寸塘口饮用水源地、蓬溪赤城湖饮用水源地的管理,使其常年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建立了渠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定期巡查制度,及时查处渠河内钓鱼、游泳、洗衣等污染饮用水源的事件。扎实开展大英县郪江流域的回马镇、蓬莱镇、隆盛镇、象山镇、玉峰镇5个乡镇的35个行政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争取到中、省2014年环保专项补助资金2000万元。
全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代市政府起草并相继出台遂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年工作方案》。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14年完成了57家落后产能淘汰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全年发放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5万余个。制定了《遂宁市秸秆禁烧公告》和《遂宁市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完成高污染燃料区和秸秆禁烧区划定,全力开展秸秆禁烧工作,防治大气污染。加大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围绕建筑施工粉尘、城市扬尘以及餐饮油烟等重点污染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行动。2014年我市优良天数为316天,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力推进1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1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坚持对以上项目实施情况每月进行现场督察,将项目实施工作纳入各县(区)年度目标考核,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
整改成效
积极主动地解决群众环境诉求。集中开展了“环境执法检查年”、工业园区环保大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查处违法企业4家,处罚款21万元,并在网站上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认真做好了环境信访工作,2014年全市共受理处理群众环境举报投诉847件,其中12345政府服务热线642件,12369环保热线61件,转办件70件,来信来访74件,处理率100%,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做好环境政务信息公开,充分尊重和发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每天通过报纸、电视台和环保局网站,向社会公开空气环境质量,每月公开水环境质量。通过环保局网站,及时公开重点企业的排污状况、环保监督检查情况和环境违法案例,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情况。
针对部分干部群众观念淡化,与群众联系不紧密的问题,认真落实了“双联”“双报道”和“走基层”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到大英县回马镇文武村、芦林沟村、船山区天兴社区开展帮扶活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先后为困难群众募集爱心捐款3万元,捐赠农药、化肥、薄膜等农用物资3万多元,邀请农业专家为50余户农民传授农技,环保干部为400余名学生传授环保知识,并向乡村、社区学校捐赠图书400多册,组织党员干部每月到船山区光彩福利院开展“义工日”扶老助残活动。
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车管理和使用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并根据车况按公里核定油量,做到每月公布行驶公里数、燃油费用,逐车建立了档案。严格落实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管理制度,从严控制陪同人员和接待标准,各类培训、会议严格按程序报批,经费开支均控制在标准范围内,降低了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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