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561起案件实施行政处罚
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召开的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环境保护法》从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对561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4636.50万元人民币。
经过8个月的摸排整治,内蒙古腾格里园区整治取得明显成效。2014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举一反三,下发了《关于加快整改环境隐患和重大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环境问题督办清单》,各盟市2014年10月~2015年1月集中开展环境隐患和重大问题集中排查整治。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厅、环保厅、安监局5个部门派出厅级领导带队组成12个督查组,对12盟市的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对《环境问题督办清单》中的15类184个问题实行台账动态销号管理。
为巩固整治成果,2015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又开展了百日专项行动“回头看”督查工作。2014年成立的12个督查组不解散,成员单位增加了国土、水利、林业、农牧、住建5个部门,4月15日~30日,督查组深入12个盟市开展“回头看”督查。
督查组对各地百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盟市、旗县、企业环境问题台账管理情况,领导批示、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等重点环境违法违规案件整改情况,新《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以及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开展了认真细致的督查。
2015年以来,全区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5万余人(次),检查企业两万余家(次),实施行政处罚561件,处罚金额共计4636.50万元人民币,处罚金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53.47%。其中,针对适用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的案件,对19起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款总金额594万元;对9起实施查封、扣押;对63起实施限产停产(限产26起、停产37起);对5起移送行政拘留,有效地震慑了环境违法企业。
据悉,为加大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力度,积极拓宽举报渠道,方便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内蒙古环保厅定于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在全区12个盟市环保局开通“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通过微信受理公众对环境污染问题的举报。
发布会上,内蒙古自治区还通报了19起2015年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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