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观点碰撞:“休克疗法”治污背后是环境治理难局
作为新环保法实施后第一批被约谈的城市,临沂的污染事件经央视《焦点访谈》等媒体曝光后,很快被大范围传播。重压之下,4个多月前,临沂突击对全市57家污染大户紧急停产整顿,400多家企业被要求限期整顿,成为全国唯一在约谈后采取停产整顿的城市。
但这次环保风暴也给临沂市政府带来了不小的压力。4个多月过去,企业关停引发了千亿元规模的债务危机,临沂此次大手笔环保整治,也带来了不小隐忧。在临沂治污背后,我们看到的是环境治理的困局,环保和发展问题再次浮出水面,环保标准、环保执法、政策落实等也成为很多业内人士探讨该事件中关注的重点。
某发改委官员指出,执法真的严了,也让标准问题暴露岀来。目前是“标准”向欧洲看齐,“执行”向非洲看齐。标准贪严,给执法环节造成困难。同时,标准执行率低,法不责众,反过来掩盖了标准的不科学性,也影响标准的权威性。下一步,应以抓达标严执法破题,对执行中发现的标准问题,及时调整优化,预计短期内,应以适当放松为主。
原来不停加严标准的原因是数据造假,企业达标率总是九成以上,但环境质量还在恶化。事实上就是加严标准,使地方和企业不得不以更多造假来应对。如果如实报告中央,企业实际稳定达标率可能不足三成,那工作重心就会有变化。所以数据造假严重影响宏观判断和决策,如果没有直面问题的勇气,就不会有解决问题的智慧和改善环境质量的希望。
而南方都市报刘伊曼观点略不相同,她认为,目前的执法标准并不是严了而是松了。从她亲身采访和了解的情况看,环保关停企业并不是“拿手续不全”开刀,如果真正查历史,在程序上有问题的企业不占少数,很多企业虽然有超标排放现象,但能够整治完善的就限期整治,并没有“一刀切”。标准也并没有“畸高”,并不比国际标准高,而且目前标准还只是按照氨氮、COD、SO2和NOx等来算的,而多项包括化工厂的特征污染物等都还没算在内,此次关停的57家企业,就是既落后且无法整治的。如果说这些企业的存在能贡献GDP,那也只能是牺牲环境和健康换来的廉价且劣质的GDP。
现在普遍的现象是,新环保法之下,基层的环保执法并不是马上就长出爪与牙,更多的还是妥协,能改的,都让改。很多人把环保与发展对立起来,实际上是混淆了法与非法的边界,环保执法现在不是过于强,根本还太弱。尤其是要对抗一些既得利益者过于强大,还会混淆是非、借题发作,忽悠到人们不明觉厉、信以为真。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指出,发展与环保似乎总在冲突,不可协调。要么为了发展不顾环保,要么为了环保不顾发展,两者势同水火。在骆建华看来,目前的核心问题不是要环保还是要发展的问题,而是快与慢的问题。
他指出,首先,发展不能太快,要顺乎自然,顺乎经济规律,该慢的时候就要慢下来,慢了不会出大事,日本停滞了二十年,也并没出什么大纰漏。中国工业化、城镇化5年后实现和35年后实现,又有什么要紧呢?GDP超过美国做全球老大,不见得是好事,因为我们还没做好准备,所以不宜一味贪快。同样,环保也不宜走的太快,搞所谓的休克疗法,是不可持续的。君不见APEC蓝,来的快,去的也快。污染问题不是不能解决,而是取决于你愿意花多长时间多大代价来解决。要想代价小,就得长时段;要想见效快,就得代价大。我想这两者都不是我们所要的。
对于环保而言,目前比较现实的做法是,老账逐步还,新账不再欠。老账逐步还不等于无限期,而新账不再欠是尤为重要的一点,也是目前环保工作的核心所在。
对此,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王金南表示,还清旧账,不欠新账从“十五”就开始提及,而到现在旧账依然没有还清。临沂的情况就属于旧账新账一起堆的情况,变本加厉。这其中最主要的还是地方政府对污染的“支持”,这个苦果现在已经不能继续吞下去了,不得不采取一些休克疗法,也建议真正将中央政策落实实施。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调,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真正强调“党政同责”,由此,央视分析表示,关企业要点刹,不能急刹车。按同理,环境改善是否也应点刹?临沂是不是可以成为试点,倒查历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环保责任。关掉57家企业,不如撤退一个市委书记。
如何治污,如何平衡,不仅是临沂面临的问题,但临沂是个典型案例。环保部原总工杨朝飞总结了7点思考:一、临沂问题的根源是发展思想失误,以前走了牺牲环境换取发展的道路,根本责任在政府。二、多年积累的环境问题,不能指望一、二年或几个月就解决,环保人士千万克服急躁情绪。三、解决环境污染时,一定要注意保护投资人权利,凡是政府招商引资的企业都是合法企业,都要依法保护其合法利益,千万不能朝令夕改。四、要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用5至10年彻底解决污染问题。五、发挥企业治污的主体作用,由企业自主提出治污、技术升级、兼并重组、搬迁或关闭的方案。六、信息公开,鼓励公众、社会组织参与监督。七、环保部门既要为企业治污服务,又要严格执法,特别把住新建项目关。
附:
常纪文:环境保护与经济下行
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
最近一些省市提出,因为化解产能过剩,治理大气污染大大影响了GDP的增长。中央很重视,有关部门多次开会讨论原因和对策,包括统计失业率等。经过调研,主要观点如下:
一、造成一些地方环境问题与经济下行的原因
1.各地区不能跟天斗,不能忽视有限的环境容量无限制地追求粗放式经济总量。而一些地方的发展显然违背了这一规律。
2.一些地区以前享受了发展成果,没有做出必要的环境保护投入,即没有承担必要的环境代价,现在肯定要付出沉重的事后代价。而且,现在承受的代价,比以后问题更严重了再承受的代价,要小的多。
3.经济下行问题的解决不能靠环境保护政策来解决,还需要靠经济政策来解决。不是靠货币总量来解决,而是靠宏观调控和财政政策来解决。
二、经济下行还要持续到什么时候?
1.经济受到影响什么时候结束,要看创新经济时代什么时候到来。
2.环境污染物高位排放期预计还要持续10年左右,要有打环境污染防治持久战的准备。
三、阻碍环境问题解决和经济恢复的因素
1.新技术的推广存在制度障碍,很多新技术因为既定政策和体制难以得到迅速的推广。
2.因为经济下行,风险大,银行不愿意贷款给企业。企业进行创新与升级没有资金支持。
四、解决环境问题与经济下行问题的对策
1.宽立法和因地制宜立法,包括标准。要严格执法,严格执行达标排放这个基础手段。
2.除了宏观调控以外,中央要大幅度放权到地方;中央部门要加强对地方的环境监察,加强对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加强对地方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的考核等。
3.严格实施《环境保护法》。但是,要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给企业必要的整改期与升级期。在升级改造方面,国家要给予资金和技术支持,不要袖手旁观。
4.废除全国性的总量控制制度,要按照区域与单元实施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通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提高设施的纳污和处理能力。
五、对以前违反中央决策和部署造成严重经济和环境后果的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应否追责?
一些专家提出,一些地方环境污染现状和低端过剩的产业结构,是因为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没有听从中央的决策和部署,擅自扩大已经过剩的产能建设(如很多项目目前仍然不具有合法身份),导致今天解决雾霾污染困难、化解过剩产能艰难、影响社会稳定的局面,造成国家和社会的严重损失,建议中央按照昨天通过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2009年-2014年以来有关省级主要党政领导人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震慑一些不顾大局的地方党政领导,生态文明制度才能够得到顺畅实施。这种观点,有一定的道理。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