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政绩发生冲突 环保部尴尬处境何去何从
环保部为何如此“理解”和“体谅”违规企业,撕掉污染企业封条让其继续生产。环保部门其实扮演的是一个两难的角色,既要对环境和舆论负责,又要对GDP唯上的政绩负责。怎样才能改变这一尬尴处境?
无任何环评手续,擅自违法生产四年的米石厂,今年四月份被环保部门查封后继续生产,五月份再次被环保部门查封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然而,环保部门随后又撕掉封条让米石厂继续生产,理由竟是米石厂也不容易,剩余石料生产完后再停工。
这则新闻正值发生在7月20日《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发布后,实在让人觉得更具讽刺性。环保部门这样的“理解”和“体谅”违规企业,又置我们的法律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于何处呢?
环保部门应该是一个极其显要、极具权威的部门,看着年复一年的雾霾天气的破坏,国家环保部门理应是站出来解决问题的,让群众们的生活可以安心的代表,却为何反倒成了一个处境尴尬的部门呢?
一方面,我国现行的社会结构和管理体制下,环保部门其实扮演的是一个两难的角色,既要对环境和舆论负责,又要对GDP唯上的政绩负责。然而在很多地方,不少企业既是利税大户,也是污染大户,当环境和政绩发生冲突时,为了地方父母官的政绩,也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环保部门只能“忍气吞声”,要么迫不得已“小声”说话,要么干脆集体失声,丝毫看不到一个环保执法部门秉公执法的形象。
也就是说,现行的行政体制决定了环保部门的弱势地位,决定了其实际拥有的权力远小于法律赋予的权力,环境保护于是沦为说起来很重要、实际上并不被看重的事业——为什么一些污染企业没有通过环评便明目张胆地上马?因为有主政者为他们撑腰,面对环保部门三令五申的关停整改要求,一些污染企业为何置若罔闻?因为他们是受到特殊保护的纳税大户。
另一方面,环保部门本身也存在自我矮化、得过且过乃至失职渎职问题。常言道“有位才有为”,殊不知,与之相联系的是“有为才有位”——有所作为才能赢得地位。环保部门固然处境尴尬,但你越是软弱,越是无所作为,你的处境便越是尴尬,人家越是不拿你当回事。
前几天有一条引起热议的新闻:湖南邵阳一家化工企业污水直排资江,当地政府下文两年无法关停,此事经公益名人在微博上转发后,很快得到湖南省环保厅官员的响应,不到5小时,排污企业便被停产整治。
这说明,只要下决心,污染企业是关得掉的,至少湖南省环保厅管得了邵阳这家污染企业,但却为何长时间不管不问呢?环保部门的尴尬是相对而言的,毕竟还有积极作为的空间,可以作为而不作为,有权可用而不用,这就是失职,不能总是怨天尤人。
改变环保部门的现实处境,既要依赖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也要通过体制创新增加环保部门的权威,同时需要环保部门自身挺直腰杆、积极履行职责,以此赢得地位和尊严,赢得民众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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