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完成“一镇一厂”任务 年底前建成8座镇级污水处理厂
推进清水治污建设美丽乡村,增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投入成为其中重要一环。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清水治污建设美丽乡村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多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委员、市人大代表建议,市、县财政进一步增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投入比例,确保镇、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现状
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不配套
今年年初市人代会将张飞燕等98位代表提出的7个议案合并为《关于推进清水治污建设美丽乡村的议案》,作为大会1号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昨日,市政府将议案的办理方案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报告》称,目前惠州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已基本健全,建立了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奖补、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补助等机制,促进全市共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74座,配套截污管网1200多公里,污水处理能力149万吨/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5.1%,采取各种模式因地制宜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46座。
然而,这74座生活污水处理厂中,不少处理设施存在管网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导致治污减排效益难以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钟振荣所作的对《报告》的初审报告时称,这种现象在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当中尤为突出。
仅13%自然村生活污水有处理
《报告》称,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十分薄弱,严重滞后于城镇,据统计仅有13%的自然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另一方面,农村面源污染也未得到有效控制,农村化肥、农药的不合理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对水土的污染,农村不少河段因受生活污水、养殖废水无序排放和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的影响,又黑又臭。
对策
年内完成“一镇一厂”建设
《报告》提出了“一年见效、三年水质清、六年上水平”的目标,在今年,惠州要完成“一镇一厂”建设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50%以上;农村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禁养区内“零养殖场”;农村河道实现“不黑不臭”。而到了2020年要完成100户以上的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
具体到今年,《报告》提出,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要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尚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优选适合的生活污水处理方式,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5年底前,建成8座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成“一镇一厂”建设任务;30个乡镇(街道)完善管网配套,不断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
每年新建200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低的问题,《报告》提出要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距离乡镇集中污水处理厂较近的村庄,尽可能完善收集污水管网,纳入邻近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距离乡镇集中污水处理厂较远的村庄,采用人工湿地、一体化设备、氧化塘、生态沟渠等处理技术,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
2015~2017年,全市每年新建200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17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完成“一村一设施”建设任务;到2020年,全市100户以上的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
建议
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应有时间表
在审议《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均对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的建设提出建议。“我认为应该制定更加细化的管网建设时间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惠茹说。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木林也认为,污水处理厂要实现管建并举,“我们从这几年的检查督办中就发现,虽然现在全市污水处理厂号称已有149万吨/日的处理能力,但很多因为管网不配套没有实现真正的满负荷运作,市委市政府在抓建设时力度空前,效果明显,但在接下来的监管中要更细化,要建设监管保障机制。”他称,尤其是全市那么多个村庄要建污水处理设施,部门必须要对此进行细化分解,既要有总体目标,也要有阶段性目标,这样才能使议案办理落到实处。
所有新建小区要有配套污水处理设施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曾远翔建议,所有新建小区要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并且实现三同步,也就是跟着小区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市县多担一点资金降低镇村压力
在审议中,多人不约而同地为镇、村担忧,认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管理费用将给镇级财政带来很大的压力,尤其是经济相对欠发达、偏远山区的乡镇。建议市、县财政进一步增加投入比例或出台更大力度的奖补政策,适当向偏远山区乡镇倾斜,减轻乡镇级财政负担,确保镇、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发挥作用。“镇一级的资金是比较困难的,希望市、县多担当一点,降低镇、村的比例。”议案领衔代表王健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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