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力保国家环保模范城9项攻坚指标任务完成
今年是我市启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第三年。三年来,全市上下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创模”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因为基础设施薄弱,国家标准不断提高等原因,我市创模26项指标中还有9项指标距离考核验收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为加快创模工作步伐,经市创模领导组研究,针对这些指标,制定了攻坚任务并进行了分解。为此,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攻坚指标任务》印发给相关单位。并发出通知,希望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强化措施,加快推进,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今年是我市启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第三年。三年来,全市上下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创模”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因为基础设施薄弱,国家标准不断提高等原因,我市创模26项指标中还有9项指标距离考核验收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为加快创模工作步伐,经市创模领导组研究,针对这些指标,制定了攻坚任务并进行了分解。为此,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攻坚指标任务》印发给相关单位。并发出通知,希望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强化措施,加快推进,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一、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85%以上,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满足国家二级标准。
攻坚任务12项、相关单位19个(次):1.临汾市城区内重污染企业临钢焦炉、炼铁高炉、烧结等设施实施关停(已完成)。责任单位:市经信委。2.市区建成区全部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11月底前完成)。实施单位:尧都区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督办单位:市环保局。3.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机组、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2#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1月底前完成)。牵头落实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4.完成全市火电、钢铁、水泥、焦化等企业及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防治设施提标改造(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环保局。5.全面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所有施工工地出口设置冲洗装置、施工现场设置全封闭围挡墙、施工现场道路进行地面硬化等。工地扬尘控制合格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10月底前完成)。牵头落实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交警支队。6.实施道路机械化清扫,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较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10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住建局。7.完成省下达我市2015年年度的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其中,全部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的营运类黄标车(12月底前完成)。牵头落实单位:市交警支队。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8.对2015年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全部予以强制报废(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9.完成市级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建设(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环保局。10.在公交客运、出租客运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车型(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交通局。11.提高集中供热普及率,增加集中供热面积。积极推进新建建筑和既有居住建筑实行供热计费收费工作,完成省定任务(11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12.完成临汾市市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11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二、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逐年下降。
攻坚任务4项、相关单位7个(次):1.全市完成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完成《临汾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进方案》中40%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11月底前完成)。牵头落实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2.完成天然气、煤层气、焦炉煤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发电机组5万千瓦(11月底前完成)。牵头落实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3.完成焦化行业提标改造。推进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环保局。4.加快推进钢铁企业烟气排放提标改造。全面开展工业锅炉烟气深度治理(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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