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性监督严检测 广安人大常委组织特定问题调查
更新时间:2015-08-20 12:35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作者:
阅读:1026
“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自来水厂取水口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责令其限期治理,一般为3至6个月内,最长不超过1年,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予以停业、搬迁或关闭。”四川省广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近日听取了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关于渠江广安段流域水污染治理与饮用水水源保护问题调查报告,并提出整治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调查报告是在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以“特定问题调查”进行监督的基础上形成的。早在2004年,成都市锦江区人大常委会组建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此次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以特定问题调查的方式行使人大监督权,可以说在四川地市州人大常委会中开了先河。
特定问题调查,是指人大常委会为了正确行使职权,就某一专门问题所进行的调查活动,是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监督权的一种非常措施。
“连续几年,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对水污染治理与饮用水水源保护进行监督,但到底是什么情况,很多人还是心生疑问。”在广泛征求市人大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今年3月依法成立了渠江广安段流域水污染治理与饮用水水源保护问题调查委员会,分设5个流域调查组,吸纳三级人大代表共468人,负责广安区江西北流域、广安区江西南流域、前锋区流域、华蓥市流域、岳池县流域的调查工作。
监督法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方式共七种,那么特定问题调查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质询等其他监督方式有何不同呢?
“特定问题调查是比较刚性的一种监督方式。”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介绍,调查工作的开展可以推进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广安的实施,查明存在的问题,向上级反映修法建议。
渠江是广安的“母亲河”,渠江广安段干流有118公里,水质好坏关系到流域内两百多万人口的生命健康安全。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之所以选择水污染源作为特定问题调查,也是积极响应市委作出的“洁净水”行动部署和回应社会各界对水环境治理的呼声,同时也是对渠江经广安到重庆这段出川水域负责。
调查期间,各流域调查组以广安市水系图为参照,对170条溪河沟渠、75座水库、113家排污企业、586个规模养殖场、76个场镇、68处饮用水源进行了全方位摸排和普遍“体检”,全面了解并掌握了渠江广安段流域水质状况及治理情况、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及保护情况、各地实施“洁净水”行动情况。调查依据国家对水环境要求的检测标准,查找出78处重点污染源。
“我小时候去游泳的河,现在被污染得连鸭子都不下蛋了,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调查组成员、广安市人大代表、华蓥市永兴镇马架坪村支部书记欧宪章感受颇深,“在一个多月时间里,我们从早上八点到下午五点,多方听取群众意见,不漏掉对每一个污染源的调查、取样和检测。”
此次广安市人大常委会的特定问题调查严格按照监督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由主任会议书面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审议,通过表决作出决定;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大代表共26人组成。为给特定问题调查工作提供保障和技术支撑,还特地组建了综合协调组,吸纳相关部门负责人、邀请相关专家协助调查工作。
从4月至7月,广安市468名市、县(区、市)、乡镇人大代表参与的特定问题调查,在4个县(区、市)、76个乡镇(街道)、2712个村社中行程2653公里,将污染源逐步调查清楚并向调查委员会书面报告。
各调查组充分发挥市县乡人大代表作用,广泛动员所在区县政府、职能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村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流域水质情况、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洁净水”行动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为调查工作提供了大量翔实的第一手资料,有的调查组还聘任了社会调查员,明查暗访收集了一些真实情况。
因为特定问题调查突出问题导向,调查事项聚焦,群众关注度高,参与调查人员多、选点多、手段多,所以建议针对性强。
调查报告指出,对污染源为规模养殖场的,依照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禁养区内的养殖场,一律予以拆除或关闭;限养区、可养区内未进行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或者处理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治理,跟踪核查,并向社会公布。
对污染源为场镇生活污水、未建污水处理厂站的,务必严格按规划于2017年年底前全部建成;已建污水处理厂站但管网建设不配套的,应限期配套建设达到接通;对建成未运行或未达到设计处理能力、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站,要压实责任,落实常态化监控,定期核查台账数据,实行挂牌监管,限期整治。严格落实环保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度以上污染的违法排污者以及应当受到追究的直接责任者、监管者,由有权机关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并向社会公开问责结果。
调查报告建议,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科学编制全市水环境治理规划,统筹安排重点区域、城镇供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时序,使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环境承载力相适应。
例如,对新建城区、场镇的规划建设,实行“先地下、后地上”原则,做到地下管网雨污分流与地面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或超前实施。对老旧城区、场镇地下管网雨污分流改造,进行科学规划,抓紧实施,尽快解决历史欠账。对排污企业、规模养殖场,根据所处区域位置和污染危害性,制定治污时间表和路线图,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治理工作。对直接或间接影响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重点污染区域,要优先安排治理规划及其资金、项目,集中力量整治,消除污染,以实实在在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盼。
特定问题调查推动了污染治理步伐加快。调查期间,相关部门已经关停、迁建畜禽规模养殖场76家,取缔网箱养鱼12050只、禁止水库施肥养鱼6.5万亩,配套建设沼气池、沼液贮存设施等264处,打捞水葫芦3200亩水面。
根据调查报告,广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批准该报告,转市政府研究处理。广安市政府将分别于今年12月1日前、明年6月1日前报告研究处理情况。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将跟踪监督,适时听取市政府执行决议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