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环境违法案例 青岛企业私存盐酸被查
19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前期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中,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联动依法查处的5大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典型案事例1
日照岚山区检察院重拳出击,环保部门全面摸排整治
依法查处25家钢渣磁选厂环境污染系列案件
2015年1月,日照岚山区检察院以派驻检察室为依托开展下访巡访活动时,接到多方反映虎山镇崔景阳村及附近水资源持续遭受污染问题。该院高度重视,依法调查核实,收集固定证据,查明:崔景阳村及附近村居多家钢渣磁选厂未经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证非法从事钢渣生产经营活动、违法占用土地、长期污染环境未得到有效治理;遂依法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开展监督,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能。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全面摸排调查,迅速启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共查出25家钢渣磁选厂长期非法排污,按照修改后《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对排查出钢渣磁选厂全部予以取缔关停,拆除相关违法机械设备105台(套)。同时,根据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有关规定,检察机关对其中10家钢渣磁选厂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进行立案监督,环保部门将相关案卷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目前,25家污染企业全部被关停,其中10家企业负责人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该系列案件是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以来,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联动依法查处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岚山区检察院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为切入点,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钢渣磁选厂环境污染突出问题,通过提出检察建议、查处违法犯罪等方式,依法开展监督;环保部门依法履职,全面摸排调查、集中整治。通过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既依法惩治了非法排污行为,又实现了源头治理、修复了生态环境,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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