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年用水不超180方 居民用水不涨价
12月8日,成都市举行中心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以下简称“阶梯水价”)听证会。24位听证代表,1人支持第一套方案,23人支持第二套方案。方案二因为第一阶梯水量较大,覆盖人群较广,取得压倒性胜利。
成都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梳理并研究吸纳每位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方案,报成都市政府批准后实施。预计从2016年1月1日起,成都市将正式开始实施阶梯水价制度。
听证现场两套方案PK最高水价每立方米6.46元
听证会现场有两套方案供听证代表讨论。
方案一:第一阶梯水量0-140立方米/户表˙年,有80%的用户在此范围内;第二阶梯水量141-222立方米/户表˙年,有15%的用户在此范围内;第三阶梯水量222立方米/户表˙年以上,有5%的用户在此范围内。
方案二:第一阶梯水量0-180立方米/户表˙年,有90%的用户在此范围内;第二阶梯水量181-300立方米/户表˙年,有8%的用户在此范围内;第三阶梯水量300立方米/户表˙年以上,有2%的用户在此范围内。两种方案显示,第一阶梯水量所覆盖的用户均在八成以上。
成都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阶梯水价,基础水价不调整且为第一阶梯水价,第一、第二、第三阶梯水价分别按文件规定的1:1.5:3的比例安排,且只计算城市供水运营水费。
按照这个比例推算,加上污水处理费等其他费用,第一阶梯终端水价为2.98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终端水价3.8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终端水价为6.46元/立方米。
多人口家庭可每人每年多申请37立方米
此次实行阶梯水价,同时明确了适用范围。即:成都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已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家庭用户。居民家庭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确定,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户;无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水表为单位。阶梯用水每个用户人口基数也确定为4人。
考虑到放开单独二孩等政策因素,对于多人口家庭,方案同时也做出了规定。成都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城市居民用水量标准,四川地区每人每年用水量最低标准为36.5立方米,超过人口基数的多人口住户凭户口簿、居住证,每增加1人可申请增加水量37立方米。
听证聚焦
人口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成都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回应称,阶梯用水每个用户人口基数也确定为4人,主要考虑因素也与用气的情况相同。根据国家城市居民用水量标准,四川地区每人每年平均用水量标准为43.8立方米,180立方米/年完全能满足4口之家的正常用水需求。四川地区每人每年用水量最低标准为36.5立方米,每增加1人可申请增加水量37立方米完全可以满足需要。具体方案由成都市自来水公司来制定。
各档水量是如何确定的?
成都市自来水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确定的各档次水量,均是根据2012年至2014年成都市中心城区已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家庭户表实际用水量,按照年度用水量从低到高排序,按照国家、省文件要求覆盖80%、95%居民家庭户表测算的三年平均值制定。
增加的收入将如何使用?
实行阶梯水价后,会给自来水公司带来增收。有听证代表提出,增加的收入如何处理?
对此,成都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增加的收入将用于户表改造造成的经费不足,供水成本的增加,以及为了保持第一阶梯水价相应稳定带来的压力。
今后水费是否按年缴纳?
根据方案,居民家庭用水量在周期之内可累计,可结转,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今后家庭用水量以年用量来确定,并不平均到月。有听证代表提出,是否意味着今后水费只能按年缴纳?
成都市自来水公司有关负责人回应,并不是。只要一年内的用量在第一阶梯范围内,就执行第一阶梯的价格。市民还可以按月缴纳,当累积水量超过第一阶梯,才开始执行第二阶梯价格。
低收入群体如何保障?
成都市自来水公司有关负责人回应,实行阶梯水价后,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水价调整影响到生活。按照以往的惯例,一般都是先收后补。按照民政部门来函,按年度支付给民政部门。此次也不例外。最终将通过民政部门补贴给低保对象。
算账
年用水超180方进入第二阶梯
户均月增加支出2.96元
此次阶梯水价,是否会给居民家庭生活带来负担?
成都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基础水价不调整,绝大部分用水量在第一阶梯内的居民家庭支出不会增加,用水量较多进入第二阶梯的居民家庭,每多用1立方米水,多支出0.87元,用水量最多进入第三阶梯的居民家庭,每多用1立方米水,多支出3.48元。
按方案二测算,用水量在第一阶梯内的用户占比90%,不增加支出。用水量在第二阶梯内的用户占比8%,户均月增加支出2.96元,占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的0.04%,用水量在第三阶梯内的用户占比是2%,户均月增加支出49.82元,占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的0.67%。
数据/阶梯水价仅影响10%左右家庭
根据听证方案,成都即将实行的阶梯水价目前只针对中心城区范围内已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家庭用户。
事实上,目前成都更多的居民家庭属于合表用户。根据成都市自来水公司提供的数据,目前成都中心城区约210万户总用户数中,“一户一表”占比仅为10%左右。
按照规定,未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暂执行第一阶梯价格,在今后水价调整时按与第一阶梯1:1.15—1:1.25的价格水平确定。这也意味着,九成的家庭暂时不会受到影响。
听证会上还公布了成都市成本调查监审局于今年9月对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2014年中心城区居民用水供水成本的监审报告:
核定市自来水公司中心城区居民用水三年年均供水完全成本为51,849.28万元。
核定中心城区居民用水单位供水完全成本(不含税)为1.58元/立方米。其中:2012年为1.45元/立方米,2013年为1.60元/立方米,2014年为1.66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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