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最严整治带动环保“大合唱”
山西省吕梁市今年累计投入环保整治资金147698万元,大气和水体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截至12月中旬,全市列入环保整治的96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28个。
今年以来,特别是5月12日环境保护部就吕梁市环保问题对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以后,市委、市政府重视问题,深刻反思,集中整改整治,成效显现。1~11月,吕梁市区空气质量指数同比下降11.1%。辖区内河流地表水质有所改善。全市7条主要河流14个国、省控监测断面中,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同比下降8%。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
党政同责部门联动
今年,吕梁市政府建立了督查推进机制,市长、分管副市长先后深入各县(市、区)整改企业和项目整治工地进行现场督查指导;在每月召开的环保例会上,研究解决整改问题和推进措施,就重点、难点工作进行协调督促;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党政同责;11个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落实综合整治督促督办的直接责任;各企业主提高认识,克服困难,积极治理,全力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同时,市政府强化了环境综合整治的部门联动机制: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市住建局、市环保局联合对全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和收集管网建设进行现场督促督办等。特别是在黄标车淘汰工作中,环保、交警等部门各负其责,联合作战,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任务,淘汰工作成绩排在全省前列。
此外,在党政同责、部门联动的带动下,全社会参与监督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识逐步提高。各县(市、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在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市人大组织吕梁环保行,对全市水环境整治和约谈后的环保整改进行了专题监督采访报道。
环保工作在吕梁市逐渐形成政府指挥、部门领唱、群众参与的“大合唱”阵容。
亮组合拳打民生牌
今年以来,吕梁市紧扣“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城乡形象、提升吕梁品位”这一主题,出重拳、下猛药、治源头。
“以前也进行过环保整治,但从来没有像这样‘暴风骤雨’似的,没一点商量的余地。”孝义市一位企业家说起环保整治,用了“最严”这样的字眼。
今年,吕梁市从问题导向入手,在环境保护部华北环保督查中心暗查发现问题后,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全市共排查梳理出涉及面源污染整治、严厉打击土小企业等8个方面共960个环保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进行研究,明确了问题整改的任务、要求、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整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928个,因相关原因未完成整治或已整治未验收的问题32个。
同时,吕梁市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不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责令限产停产整治、停业关闭、实施挂牌督办;对环境犯罪行为采取立案移送等综合整治措施,取得了强有力的执法震慑效果。1~11月,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共检查企业920家,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06个,责令63个违法建设项目停建,对213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对268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或限期治理,关停取缔土小企业76家,行政处罚企业116家,处罚金额1161万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两家,罚款358万元,将7起环境违法案件的9名涉案人员移送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将4起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7名犯罪嫌疑人移送公安部门,目前1起案件中两人被判刑,3起案件进入司法调查程序。
巩固成果完善制度
吕梁市提出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综合研究推进机制,实行市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县政府每月召开一次县长办公会、市环保局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专题研究、专题部署、专门督促落实环保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实行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联合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道路扬尘防治以及秸秆垃圾禁烧等长效机制的落实等;进一步健全环境监管机制,环保部门建立完善了“一企一档”的环境管理制度,对全市排污企业的基本信息、地理坐标、环评审批等情况建档入库,建立了统一规范、动态更新的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全面实施环境监察动态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同时,按照山西省环保厅《关于全面推行环境监察执法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吕梁市建立了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的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体系,实现了重点污染源监管的全覆盖。目前,全市已划分市级网格3个、县级网格13个、监察中队三级网格76个,涉及自然村(社区)598个、工业企业933家,燃煤设施771个,污水排放口353个,小型三产、建筑工地82个。并探索实施了分类别、差异化、师徒制、智能化、告知制、监督员6种监管模式,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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