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布环境侵权十大案例
更新时间:2015-12-30 14:56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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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王逸吟)最高人民法院29日向社会公布了环境侵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三起公益诉讼案例,七起私益诉讼案例。
这十大案例是: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诉谢知锦等四人破坏林地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诉储卫清、常州博世尔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等土壤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曲忠全诉山东富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沈海俊诉机械工业第一设计研究院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袁科威诉广州嘉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梁兆南诉华润水泥(上思)有限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周航诉荆门市明祥物流有限公司、重庆铁发遂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吴国金诉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李才能诉海南海石实业有限公司粉尘污染责任纠纷案。
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旭光介绍,2015年1月至11月,全国各级法院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50331件,其中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2595件。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施行以来,贵州、山东、江苏、福建等13个省份法院环境公益诉讼案件48件,其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45件,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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