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对哈尔滨市反馈督查情况:针对五大问题整改
受环境保护部委托,2015年12月30日,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会同黑龙江省环保厅向哈尔滨市反馈环保综合督查情况。哈尔滨市市长宋希斌等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反馈会。
按照环境保护部统一部署,东北环保督查中心会同黑龙江省环保厅,于2015年9月~10月对哈尔滨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综合督查。
督查组认为,近年来,哈尔滨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但是,督查组同时指出,哈尔滨环境保护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哈尔滨市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重点工作推进缓慢。执行国务院环境监管执法要求不到位,至今尚未出台相关文件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国家重点规划的69个松花江项目完工率仅为53.6%,其中42个环境基础设施项目仅完工12个。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类黄标车还有3365台未淘汰,另外还有468座加油站和3座储油库未完成治理改造任务。
二是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运行管理水平不高。全市饮用水水源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每天约有两万吨污水直排阿什河,宾县大量生活污水直排松花江。全市22座污水处理厂还有14座的污泥未得到有效处置,主城区内仍有790余台10吨及以下燃煤供暖锅炉需要淘汰,全市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不到60%。
三是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落后,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全市25个工业园区有20个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有13个未实现集中供热。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严重不足,有两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已违法累积堆存飞灰约2.2万吨。
四是农村人居环境亟待改善。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置体系尚未建立。全市没有一座农村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投运,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全市每年近1000万吨秸秆未得到综合利用。
五是企业守法状况较差。本次督查的74家企业中,有28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同时,环境监管偏松偏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仍然存在。全市有9个县(市、区)尚未适用新《环境保护法》及4个配套办法查处一起环境违法案件。
针对上述问题,督查组要求,哈尔滨市应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健全完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完善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2015年底前,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对问题地区和单位以及有执法问题的相关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哈尔滨市要切实提高环境质量,要尽快消除阿什河劣Ⅴ类水体,加快城市备用水源建设,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加快小锅炉淘汰进度,加快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淘汰落后产能,按期搬迁重污染企业,强化黄标车淘汰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哈尔滨市要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建设大气环境监测超级站,抓紧制定地区大气和水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着力解决土壤污染问题。要加快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严格秸秆禁烧管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完善环保行政执法与公安、刑事司法联动衔接机制,坚决扭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
宋希斌表示,督查组准确地指出了哈尔滨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问题找得很准,提出的建议符合实际,对哈尔滨市进一步抓好环保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哈尔滨市将面对问题,化压力为动力,坚决把反馈的问题剖析整改到位,把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会后,哈尔滨市市委书记陈海波在专门听取了东北环保督查中心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做出指示,市委、市政府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发现的环境问题以坚决的态度积极进行整改,加大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力度,严格环境执法和责任追究,决不姑息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关停转型中没有市场、污染重的企业。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完善举报奖励机制,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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