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出炉
危险废物从生产到处置的各个环节,漳州将实现实时监控。昨日记者获悉,漳州全面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近日出炉。根据方案,2017年年底前,探索引入“互联网+”信息监管手段,实时监控危险废物从生产到处置的各个环节,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跟踪和可追溯。此外,所有新建的化工、皮革、合成革、电镀等行业企业必须进入相应的工业园区。
控制:
集中处置危险废物实施价格倒逼机制
所有新建的化工、皮革、合成革、电镀等行业企业,必须进入相应的工业园区。对辖区内无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或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地区,要严格控制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建设。建设项目的危险废物处置方案应符合环保规范要求。建设项目需配套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未建成或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2017年年底前,建成1个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设施及填埋场;加快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工业废物处置场、漳浦赤湖皮革园区危险废物配套利用处置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实现危险废物的实际处置能力;配套建设蒲姜岭、漳浦县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处置场。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17年年底前,年产生10吨以上危险废物的企业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20年年底前,年产生1吨以上危险废物且符合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条件的企业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根据危险废物处置的难易程度,实行差别化的处置价格政策,倒逼危废产生单位削减有毒有害物质使用量,减少危废和污泥的产生量。
监管:
危险废物全程跟踪医疗废物存放需监控
2016年6月前,承担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单位应完成运输车辆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与交通管理部门联网;2016年年底前,摸清全市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建立健全各级危险废物重点污染源名单库并分类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2017年年底前,探索引入“互联网+”信息监管手段,实现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经营许可、转移联单等网络信息化动态管理。推进企业危险废物出入口及转移信息化监控,推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建成市县两级信息化监控平台,通过视频监控、数据扫描、车载GPS和电子锁等手段,实时监控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各个环节,实现全过程信息跟踪和可追溯。
医疗机构要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医疗废物暂存的时间、地点、设施、设备必须规范达标,存放点需建立监控系统,并接入本单位监控平台,防止露天堆放医疗废物,杜绝医疗废物流向社会非法加工利用。医疗机构应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农村卫生所,应依托乡镇(街道)医疗机构,推行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实现处置全覆盖。到2020年,全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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