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更严格 填埋遇转折
●根据国家相关规划,全国生活垃圾焚烧能力2020年将超过40万吨/日,2025年可达50万吨/日。届时,我国焚烧设施需求将达到相对稳定状态
●预计在“十三五”期间,城市填埋场数量不会有显著增长,县级填埋场数量还将有所增加;至2020年,我国卫生填埋场总数将达到峰值2400座左右,再以后会略有减少,稳定在2000~2200座左右
◆本报记者陈湘静
“十二五”是生活垃圾焚烧快速增长的5年。据相关统计,2015年,全国市、县已累积垃圾焚烧能力约有23.3万吨/日。垃圾焚烧行业也发展势头正猛,各路资本争相追逐,甚至在去年一年内多次出现处理费价格跳水,引发业界关于恶性竞争的担忧。
而目前仍然作为垃圾处理主要方式的填埋,由于多为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管理运营,市场化程度不高,一直保持“低调”。
这一热一冷,未来还将持续吗?
对此,有专家指出,一方面,垃圾焚烧还将继续增长,但量的积累和质的提升同等重要,特别是垃圾焚烧排放新标准的正式实施对设施运营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填埋场作为不可或缺、不可替代资源,目前仍然是处理主流。但摸清剩余库容、管理好利用好将成关键;同时,非规范填埋场的改造、治理污染、封场修复等也带来了相关的市场机会。
据住建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兼总工刘晶昊介绍,设施升级将是未来5年重要的内容。“中国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卫生填埋场、焚烧发电厂)建设与发展非常快,有一些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方面均有较大提升空间。有许多老旧填埋场需要维护和更新,以免污染周边环境。有一些早期建设的焚烧厂需要升级或重置。”
焚烧设施建设仍在上升期
“十三五”期间生活垃圾工程建设市场投资空间在1000亿元左右;不断增长的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对设施运营、监管水平提出了挑战
“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基本完成目标。”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副理事长、住建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徐文龙表示,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明确焚烧项目总规模为30.72万吨/日。虽然到2015年底,全国焚烧总能力为23.3万吨/日,但目前在建的工程规模还有10万吨/日左右,基本完成了规划建设规模。
规划的完成和资本市场的高度兴趣有着直接关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运营已经成为各方资本追逐的细分领域之一,一个项目立项后常引起各方激烈“厮杀”。
未来5年,焚烧设施建设的市场空间还大吗?对此,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认为,焚烧设施建设仍将保持增长态势。“在‘十三五’期间生活垃圾的工程建设,大概的市场投资空间、建设空间是在1000亿元左右。”
徐文龙认为,新建市场确实仍然有较大机会。目前,绝大部分城市和大部分县城的生活垃圾能够得到有效收集,并在焚烧发电厂和卫生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但是垃圾处理设施仍然有缺口,新建设施仍然是当前和下一个五年计划的主要任务之一。“根据国家相关规划,全国生活垃圾焚烧能力2020年将超过40万吨/日,2025年可达50万吨/日。届时,我国焚烧设施需求将达到相对稳定状态。”
量的积累在继续,质的提升已然开始。今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新建、已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炉必须执行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以下简称新标准)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新标准对常规污染物、二恶英类污染物较之前标准都有更为严格的规定。
“近几年,大企业投资运行的设施,有不少都按欧盟标准设计建设,估计达标难度不大。而早期一些小型设施,则面临达标的成本、运营问题。”业内人士表示,不断增长的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对设施运营、监管水平提出了挑战,特别是在一些原本并非专业的运营单位进入后,出现了不少低补贴项目,引发各界对专业运营的严重关切。
“欧洲的生活垃圾焚烧补贴是100欧元每吨。垃圾补贴费确实要到位,真正保证二恶英排放达到标准规定的0.1ngTEQ/Nm3。”浙江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教授李晓东此前在一次行业论坛上发问,很多企业的系统建设水平和地方政府给的垃圾补贴费能够支撑排放达标吗?这些问题值得重视。
“同时,每年检测两次二恶英排放是否合格,并不代表绝对的安全。从燃料到过程到抑制到末端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二恶英近零排放。这需要真正全面加强各个环节、各个部门的合作,而不仅仅依靠焚烧企业。”李晓东说。
与此同时,行业内一些先行企业也希望通过专业化服务,实现生活垃圾的“蓝色焚烧”,进一步提升焚烧设施的环境友好性。“真正向发达国家那样,使得垃圾处理设施从邻避到邻亲。”不少业内企业表示,在单纯焚烧的环节,市场竞争已过于惨烈,专业企业要在商业模式、技术创新等领域发挥竞争力。
填埋场运行管理亟待提质
从常规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向焚烧残渣卫生填埋转型,填埋物将以稳定化飞灰和炉渣为主;要将剩余填埋库容作为稀缺资源加以管理
北京最大的垃圾处理设施阿苏卫垃圾填埋场的剩余“服役期”估计也就两三年。在其原址规划的循环经济园区正在各项前期准备中。据悉,根据规划,将建设包括日处理能力3000吨的焚烧厂和日处理1200吨的残渣填埋场,以及日处理3000吨的筛分厂,渗滤液处理等其他配套设施。
据有关专家介绍,由于阿苏卫填埋场已经运营了20年,早年填埋的垃圾已经基本稳定,可以挖出进行筛分,将可燃物焚烧,将不可燃的再重新填埋,这样一来就可以腾出部分库容继续用于垃圾填埋。
卫生填埋是我国现阶段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我国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发展经过最初的粗放堆填和简易填埋,现在已进入较为规范的卫生填埋时代。
刘晶昊表示,2006~2014年,全国卫生填埋能力也在逐年上升,到2015年,全国卫生填埋场数量达1820座,其中城市620座,县1200座。预计在“十三五”期间,城市填埋场数量不会有显著增长,县级填埋场数量还将有所增加;至2020年,我国卫生填埋场总数将达到峰值2400座左右,再以后会略有减少,稳定在2000~2200座左右。
填埋场数量不会显著增长,但垃圾产生量还在快速增长。特别是对土地稀缺的大城市而言,新建填埋场几无可能。随着现有设施剩余库容正在减少,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在成为稀缺资源。
“垃圾填埋场是必不可少的。”刘晶昊在参与“十二五”环保规划相关调研时发现,不少城市的填埋库容问题急需引起重视。“看到上海的数据时我吓了一跳。他们当时一年垃圾量达到700万吨,但剩余库容只有7000万立方米。当时上海一个生活垃圾焚烧厂都没有。”
据他介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垃圾焚烧比例较高,但填埋场仍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处理手段。“相关数据显示,日本有焚烧厂1200个,填埋场1700个;台湾有24个焚烧厂,还有将近100多个填埋场。”
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生活垃圾填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伟雄之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垃圾焚烧是垃圾处理技术的主要发展趋势,但就目前经济发展现状来讲,珠三角这些城市化程度高的地区越来越趋向于焚烧,但是粤东西北地区仍主要以填埋为主。而且垃圾填埋永远不能被完全取代,生活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炉渣、焚烧设施检修时的应急处理等,还需填埋处理设施派上用场。
据徐文龙介绍,尽管垃圾填埋场的规模不会出现大幅增长,但其填埋物将会发生明显变化。在未来,我国填埋场将会从常规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向生活垃圾焚烧残渣卫生填埋转型,填埋物将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后的稳定化飞灰和炉渣为主,填埋气体将从可回收燃烧的高浓度有机气体转为低浓度的填埋气体、硫化氢气体等,渗滤液的处理方式也将随之发生变化。
“这是填埋市场的转折点,也是新契机。目前,国家正在编制生活垃圾焚烧残渣卫生填埋场工程技术导则,适合的填埋场构造、适合的渗滤液处理技术、适合的防渗和排水系统将是日后技术发展的重点。”徐文龙说。
“有了焚烧设施缓解垃圾处理压力,但填埋场剩余库容也要管理好。”刘晶昊在年前举行的2015(第九届)固废战略论坛上接连三次强调:“重视垃圾填埋剩余库容,将其作为稀缺资源科学管理和利用,特别是各级政府应加强剩余填埋库容管理的意识,尽可能延长填埋场的使用寿命。”
据他透露,“十三五”规划在制定过程中有了相关的考虑,将开展卫生填埋场库容及渗滤液填埋气情况调查,相关统计表将逐级发到县。
除了要摸清、用好剩余库容,围绕垃圾填埋场的商机也正在显现。当前,我国存在众多到达或超过服役年限的老旧垃圾填埋场,因为建成时设计工艺、技术的局限,在填埋期和封场之后,不同程度上存在水、土壤和大气污染问题,亟待有效治理。
广东省相关部门曾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当地能按照规范进行运营管理的填埋设施还不普遍,有很多设施的运营管理存在“一流设计、二流施工、三流管理”现象,容易出现渗漏严重、臭气超标等问题。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已初步培育出3个跟老旧垃圾填埋场整治相关的市场:一是填埋场建设和运行市场;二是填埋气制取利用;三是垃圾渗滤液处理的升级改造。
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张益表示,以前老旧垃圾填埋场建设和运行市场,原来都是行业内自行消化,最近几年在逐步向市场化方向发展。目前,包括深圳下坪垃圾填埋场在内的众多老旧垃圾填埋场,已经开始打破自己建设、自己运行及管理的垄断模式,把运行公开向社会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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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垃圾焚烧质量,环保业界提出了具有更高标准、更低排放的“面向未来的蓝色垃圾焚烧厂”设计理念。
“蓝色焚烧”有着更严格的烟气排放指标,如二恶英排放浓度降低为0.01ngTEQ/Nm3,较欧盟标准严格10倍;具有更显著的能源利用效率,能量消耗大幅降低,发电效率明显提高;具有更先进的资源综合利用,实现污水近零排放及固废协同处理;具有更透明的企业运行情况,建设数字化工厂,污染物排放实时公开上网;具有更完善的公用服务设施,设置社区中心和补偿机制回馈周边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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