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深耕环保助煤电绿色转型
从2013年国务院提出,到2015年“晋升”为国民经济新支柱,再到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提及“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节能环保产业已成国之大计。而随着能源结构调整加快,煤电行业绿色转型已然提速,与之相应的节能改造全面升级。
国家发改委3月5日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再次要求,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全面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政策密集出台,国家重拳指向煤电污染,超低排放市场潜力正逐步释放,而拥有核心技术的环保企业将在机遇和挑战中实现新跨越。
领先技术赢得肯定
作为电力行业治污模式的雏形,环保特许经营试点为第三方治理的全面推广和具体实施提供了良好借鉴。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2007-2015年,特许经营试点应用成效明显,第三方治理模式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燃煤电厂污染治理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了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而且,该模式有利于引进社会资本、缓解电力企业环保设施建设资金压力,并发挥环境服务公司的专业优势、促进环境产业技术进步和环保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试水”八年,专业化环保公司凭借先进的核心技术,做大做强的同时,更为电力和环保产业注入了活力。
SPC-3D单塔一体化脱硫除尘深度净化技术,自2014年12月通过由中电联组织的专家评审后,备受关注。2015年的市场情况显示,该技术是目前国内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中应用相对较多的技术。这项由清新环境自主研发,具有多污染物协同处理一体化、投资省、能耗低、性能稳定、适应性强等诸多优势的技术,可在一个吸收塔内同时实现SO2排放35mg/Nm3、烟尘5mg/Nm3的超净排放要求,脱硫效率稳定在99%以上。
据清新环境监事会主席兼营销总监王月淼介绍,2015年国内61家电厂近200台机组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时,选择了SPC-3D技术,合同金额达30多亿。“已经投产的神华神东万州电厂、国华孟津电厂及三河电厂、神皖安庆电厂、大唐山西云冈电厂、华润首阳山、晋能阳光电厂等16个电力集团的42家电厂的105台机组,在运行能耗没有大幅增加的前提下完全达到,甚至远低于国家超低排放标准,充分证明了这项技术的实用性和经济性,以及市场的高度认可。”
清新环境不久前披露的最新年度业绩快报也显示,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5亿元,同比增长77.41%,营业利润5.75亿元,同比增长87.91%。
作为一家纯民营环保企业,清新环境的技术优势和专业能力,早在跻身国内首批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单位,并实施大唐托克托电厂8×600兆瓦机组的烟气脱硫工作时,就已凸显。
“托克托电厂是我国最大的火力发电厂,机组性能高具有行业代表性,对环保改造要求也更高。自2008年改造完成正式移交运营后,该项目多次获得特许经营示范标杆项目,得到主管部门充分肯定。”王月淼告诉记者。
先进技术是生产力,核心技术是竞争力。但清新环境并没有将“拳头”技术藏着掖着。2015年6月,在公司更名发布会上,清新环境总裁岳霞女士明确宣布,清新环境不收取任何技术专利使用费,将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SPC-3D超低排放技术与有志于燃煤烟气治理的业内同行共同分享,此举开创环保行业内技术公开分享之先河。据悉,已经有业内十余家环保企业与清新环境签订了技术分享协议。
目前,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和除尘的技术已经相对成熟,且污染物排放已达国际领先水平。下一步,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成为环保企业实施战略布局的重点。
王月淼告诉记者,清新环境的理念是在节能的前提下做环保,不因环保而带来新污染。“我们将继续加大创新力度,通过科技引领实现转型升级,将在不断完善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开展如氨逃逸、SO3及重金属汞的脱除、废水零排放的控制、脱氮废弃催化剂处理等技术的研发,目前公司已经具有部分新技术的储备。”
王月淼表示,随着电力行业改造工程陆续完成,‘十三五’后两年非电行业的超低排放也将迎来市场机会。
新兴市场遇新问题
煤电绿色转型、第三方治理,环保产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在实际操作中面临各种问题。
在《关于在燃煤电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指导意见》中,记者注意到,治污企业的责任是通过双方签订的合同来明确的,由于治污企业的减排设施在物理界面上从属于排污企业,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法完全保证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
不仅如此,煤电第三方治理的市场矛盾还集中在独立与非独立第三方之间。以各大发电集团旗下环保技术公司为主体的非独立第三方,因具有央企背景,带有一定垄断性质,在竞标相关集团电厂项目时存在不公平的竞争现象,独立第三方此时表现出来的竞争力相对较弱。
同时,随着煤电第三方治理市场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参与者希望从中分羹,弄虚作假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没有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的企业,由于看好第三方治理市场盲目进入,为了获取市场份额,低质低价竞争。”王月淼透露,“更有甚者,一些仿冒者从施工现场偷取设备,窃得核心技术,既严重侵害了创新型企业的权益,也加剧了市场的恶性竞争。”
就以上现象,王月淼建议,在推行第三方治理的过程中应建立公平的纠纷解决机制,维护第三方治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政府应加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建立诚信机制,从资质和技术上进行考核,促进真正有能力、有技术、有运营经验的企业加入环保治理市场中来。
据了解,中电联目前正在讨论和制定第三方治理实施的配套意见,拟定合同范本固化意见中的一些具体措施,同时建立第三方诚信机制,设立黑名单抵制弄虚作假的企业,并且通过“领跑者”评选鼓励先进代表,届时有望进一步规范燃煤电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整个市场。
此外,随着第三方治理工作的推进,环保科技成果的推广及政策支持等也是第三方治理需要解决的问题,建议国家应完善科技资金注入机制,加大对中小型企业自主研发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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