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完成111个水质断面考核七成以上断面水质达标
今年1月~3月,湖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对《湖北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中确定的111个水质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
从断面水质达标率看,111个断面中水质达标的断面85个,占76.6%,其中2016年度必须达标的93个断面中,达标73个,达标率为78.5%。
从水质类型看,水质符合Ⅰ类~Ⅲ类的断面83个,占74.8%;水质为Ⅳ类的断面11个,占9.9%;水质为Ⅴ类的断面8个,占7.2%;水质为劣Ⅴ类的断面9个,占8.1%。
鄂州市、黄冈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十堰市、恩施州、咸宁市水质达标率均在80%以上。
2016年是湖北省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的开局之年,按照《责任书》要求,在湖北省纳入考核的断面中,斧头湖武汉湖心等93个断面必须稳定达到考核要求,水质符合Ⅰ类~Ⅲ类的断面比例应达到80.7%,劣Ⅴ类的断面比例应控制在8.8%以内。
据介绍,国家将按年度对湖北省各考核断面达标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实施约谈、限批等处罚措施。湖北省政府也将与各地签订目标责任书,按年度严格考核问责,考核断面达标情况将纳入市(州)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
湖北省环保厅要求,各地对达标断面,要继续加强监测和污染防控,确保水质持续改善。对不达标断面要迅速查找原因,6月底前制定实施不达标控制单元整治方案,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水质尽早稳定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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