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专项防治大气污染
更新时间:2016-05-05 09:01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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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方案(2016~2018年)》(以下简称《方案》)近日正式实施。《方案》提出,到2018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在2015年70微克/立方米的基础上降低25%,重污染天数在2015年42天的基础上减少50%。
《方案》确定了8方面33项措施,以支撑目标的实现。《方案》提出,通过实施燃煤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到2017年底,哈尔滨市燃煤消费比重降至65%以下。全过程监督燃煤质量,到2017年底,减少低质煤炭1800万吨,增加替代优质煤1320万吨。实施燃煤锅炉烟气自动监控,2016年底前,完成全市380台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烟气自动监控系统或分布式控制系统(DCS),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2017年底前,完成建成区内保留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和建成区外2187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安装烟气自动监控系统或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工作,并与市环保部门联网,保证稳定达标排放。
《方案》还提出,到2018年,新增、更新绿色清洁燃料公交车861辆,更新新能源或清洁燃料出租车1400辆。到2018年底,建设秸秆收储中心40处,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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