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遗物”的合理“归属”
目前,主要推行垃圾焚烧的处理方式,出发点主要是为了节省土地资源。然而,垃圾焚烧也并不是将垃圾全部化为乌有,仍然会有少许“遗物”——残留灰渣,所以,我们必须为最终的“遗物”找到合理的归属。
首先,垃圾的种类和焚烧炉的炉型对灰渣的产量影响很大,这属于先天性的因素,决定了炉渣的基因。垃圾灰渣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从烟气除尘器、余热锅炉等收集下来的灰,另一部分是从炉底出来的灰渣。其主要成分是不可燃的无机物和未燃尽的可燃有机物。根据收集位置的不同,垃圾焚烧产生的灰渣有时也被称为底灰和飞灰。一般来说,每吨垃圾的燃烧会产生100公斤到200公斤的灰渣,飞灰产生在焚烧炉系统的除尘器和锅炉室,大约各10公斤左右。但是如果烟气采用喷水的形式进行冷却,烟气冷却时的飞灰比锅炉室的飞灰要多很多。这里涉及到一个大家常常提到的重要指标——热灼减率,科普一下,所谓的热灼减率是指焚烧残渣经灼热再烧减少的质量占原焚烧残渣质量的百分比。这个指标是判定焚烧炉正常与否的最有力的依据,可以推算垃圾焚烧的完成状况。
当垃圾走完焚烧阶段后,灰褐色的炉渣被排出并进入水中进行冷却,随后又被辗转到贮坑等待运输车辆运往卫生填埋场或者回收再利用。所以,炉渣处理系统一般都配备了以下设备:排出装置、冷却设备、输送装置、灰渣贮坑、吊车与抓斗。在我国现行标准下,炉渣属于无毒无害的废物,包括熔渣、玻璃、陶瓷类物质碎片、铁、其它金属、及其它一些不可燃物质,同时也含有没有燃烧完全的有机物所组成的不均匀混合物。即使这些已经是垃圾的残渣了,但也并不是一文不值哦,其中包含的金属物质很有回收再利用价值。所以,这些炉渣一般会经过磁选机将其中的钢铁等金属分离出来,然后再对剩余部分进行综合利用,可用作铺路的垫层、填埋场覆盖层的材料和制作免烧砖等等,炉渣的综合利用率一般可以达到98%以上。不能综合利用的部分则只能被送到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这样处理灰渣的方式不但环保,而且可以创造出不少经济效益。
炉渣处理完成之后,我们下来看看怎么“收拾”飞灰。类似于炉渣处理系统,飞灰处理系统也包含了排出装置、输送装置、润湿装置、贮存斗等设备。对于粒径较小的飞灰一般是用除尘设备进行收集。锅炉室的飞灰粒直径较大,但吸湿性和附着力很小,一般都是用重力沉降法进行收集。飞灰中含有重金属及二恶英(致癌物)等有害物质。所以,飞灰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单独收集,不得与其它生活垃圾和炉渣混合,也不得长期储存和随意排放,收集后,需要经过严格的稳定化固化处理,然后检验出毒性报告后,方可采用密闭式运输方式送至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目前国内外开发的飞灰处理方法可以归结为高温处理、湿式化学处理与固定稳定化、生物浸出提取、高温热分离等方法。但无论哪种方法,目的都在于无害化和稳定化处理。
难道垃圾焚烧出来的飞灰是百害而无一利的物质吗?并不是。我们知道,飞灰中也包含了多种可以资源化利用的物质,若可以找到适当的方法,飞灰这种目前被视为危险废弃物的物质,也可能被很好地资源化利用。但是,就目前的技术而言,仅考虑了以下几种应用可能:
(1)土工、建筑用材料(水泥产品;混凝土;陶瓷、玻璃或玻璃陶瓷;路基或堤坝),
(2)肥料和土壤改良剂,
(3)吸附物。
由此可见,垃圾焚烧后的残渣可用之处还是蛮多的,有可能使它轻于鸿毛,也可能重于泰山,完全取决于我们处理它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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