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已建成9座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设施
2000年以前,延边州生活及工业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河流,造成了城市河流污染,破坏了城市人居环境,威胁了居民饮水安全。为切实保护好“城市母亲河”,进而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通过近20年的努力,全州八县(市)先后建成9座污水处理厂和大量配套基础设施,将城市生活及工业污水进行了集中收集处理。全州的污水处理率由世纪之初的零,提升到2015年的82%。城市河流水质逐年好转,水生态、人居环境得到了日趋改善。
延边州污水处理基础设施主要为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两部分。
延边州共有污水处理厂9座,其中:延吉市2座,其余县市各一座,主要采取生物除磷和循环间歇曝气工艺进行二级、三级处理。设计每日处理能力合计为35.5万吨/日,实际日处理28.4万吨/日,运行负荷率达80%。满负荷能处理量达129575万吨/年。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8918-2002)的一级B类标准。全州年COD削减量约20000吨。处理后污泥没有再利用,一般采取无害化填埋。中水大量直排,年利用约60万吨。
截至2015年年末,全州排水管网总长1163.45公里,其中,污水管网总长333公里,雨水管网总长217.69公里,雨污合流管网总长612.76公里。其中:延吉市污水管网总长103.39公里;珲春市污水管网总长12.1公里;敦化市污水管网总长102.54公里;图们市污水管网总长24公里;龙井市污水管网总长5.56公里;和龙市污水管网总长42.68公里;汪清县污水管网总长31.94公里;安图县污水管网总长10.79公里。目前,延边州未配套污水管网110公里,未分流雨污管网576公里。
今后延边州将紧密结合城镇化建设发展需要,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要求,全面落实《城市防洪排涝专项规划》,做好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谋划和储备,根据城市污水排放量的变化,适时启动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加快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污水管网铺设,尽快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强对未完工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尽早达产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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