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水源地码头砂场 推动绿色发展
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江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余家头江滩遗存的砂场码头,和余家头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冲突日益凸显。2015年12月28日,环境保护部决定对湖北省武汉市余家头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11个建设码头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要求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为落实环境保护部挂牌督办的工作要求,当地党委、政府坚持生态优先、安全第一的理念,全力展开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当地群众饮水安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长江经济带发展“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的战略决策,湖北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做好涵养文化长江、建设生态长江和繁荣经济长江三篇大文章”的要求,武昌区委、区政府闻风而动,以实施环保部对余家头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建设码头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为契机,组织环保、水务、公安、城管、工商、食药监、滨江商务区和杨园街办事处等街道部门,在法院、检察院的依法参与下,对余家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11个码头,9个砂场展开了专项治理。
□历史难题,水源隐患
武汉市余家头水厂始建于1980年,1982年5月投产,初始规模10万立方米/日。同年,二期工程扩建,增加规模10万立方米/日,1983年6月竣工。1987年5月,为解决东湖退出饮用水水源而保留后备水源地问题,这一水厂再次扩建规模10万立方米/日,1988年4月竣工。2014年四期扩建工程动工,规模10万立方米/日,2015年竣工,该厂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0万立方米/日。供水范围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东湖风景区、东湖高新区等部分区域,供水面积约56.4平方公里,服务人口110余万人。
1984年,我国首次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当地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从取水口划至上游100米。2008年《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后,湖北省政府2011年发布《湖北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余家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水域:一级保护区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二级保护区上、下游分别延伸2000米、200米;宽度为长江河道中泓线至取水口一侧防洪堤内侧。陆域:长度为一、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宽度为靠取水口一侧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余家头水厂取水于长江武昌段,该段流域水质按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级标准管理。据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对余家头水厂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的结果显示,这一水厂水源地“十二五”期间水质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2015年这一水厂取水量11688.7万吨,全部达标,水质达标率为100%。根据《武汉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14-2020)》及《武昌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所制定的环境目标,这一水源地水质必须保持达到国家Ⅲ级标准,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必须保持100%,水源地安全隐患必须清理整治完毕。
虽然在当地环保部门严格的环境监管下,这处水源和这一水厂制水水质达标率一直保持100%,但这一水源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不容忽视,而且越来越不能容忍。由于余家头江滩水域资源优厚,在建水厂前就设立了多个船厂、港口、码头和砂场,还有水上渔家、捕鱼扳罾、畜牧养殖、圈地种菜,生产和生活污染,成为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重大隐患。
问题之一:水源保护区内码头遍布,生产性污染负荷越来越重。
长江武昌余家头段水域岸线资源丰沛,自古是码头首选地。清末民初,詹天佑先生在武汉选址建设火车轮渡,链接京广铁路和粤汉铁路,就在该地建成了粤汉码头,至今仍然保留为武汉铁路局战备码头,现在正好处于余家头水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成立于1910年的“百年老店”武汉轮渡公司,在该地也建有船舶修造厂,而且,划入了水源一级保护区。离水厂取水口只有百余米的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204基地码头,是1974年中央决定为武汉钢铁公司配建的矿石转运码头,现在停泊的9艘6000吨级货轮还是当年从美国引进最先进的船舶。水源保护区内还有长江海事局、长江航道局、武汉铁机路汽车轮渡、武汉港口运输集团、武汉铁机集团、武汉江南集团等单位的码头,仅一级保护区水域内就有大大小小11个码头单位。更有9个砂场,50万吨砂石料堆积如山,起砂,筛砂,制砖,运进运出,简单的工棚工具,粗放的作业方式,简陋的办公条件,都使得生产性污染负荷积累,积重难返。就连水厂自身生产过程中的反冲水也直接在保护区内排放。
问题之二:水源保护区脏乱不堪,生活源污染累积越来越多。
长江堤外江滩没有市政环卫设施,10户居民和大量民工,还有水上渔家,生活废物都是就地排放,自然处理。“滩民”和周边部分市民在水源区内搭建非法建筑物24处,建筑面积约1.05万平方米,圈地种菜,养鸡养鸭,喂猪放羊,捕鱼扳罾,钓鱼捞虾,屡禁不止,种种生活源排放,同样构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
□挂牌督办,挂图作战
对于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当地党委和政府结合长江、汉江“两江四岸”环境综合整治和江滩公园建设,一直坚持不懈地努力推进。2015年,按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国家战略要求,武汉市开始了新一轮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接到环境保护部下达的余家头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建设码头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通知后,市政府新年伊始,就着手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一周时间内,分管副市长和秘书长先后召开整治工作方案协调会议和余家头水厂现场办公会议,对武昌区政府和市交委、市环保局下达了整治工作任务。
武昌区委、区政府结合全省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工作联席会和市沿江港口岸线资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以余家头水源保护区挂牌督办为突破口,将挂牌督办、沿江港口岸线资源环境综合整治和武昌江滩生态建设3项工作捆绑在一起,制定了三位一体工作方案,成立了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暨武昌区余家头水源保护及沿江港口岸线资源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下设3个工作专班,印发了《武昌区余家头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和《武昌区沿江港口岸线资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倒排时间进度节点,一周一调度,有序推进。
为了准确把握挂牌督办区域内本底项目和整治工作进程情况,武昌区政府决定邀请当地航空航拍测绘机构,按初始时间、整治中期和完成任务等3个时间节点,采用遥感技术,对整治区域范围内的江滩以及相关单位码头砂场的变化情况进行空中核查,拍摄制作无差异全貌空照图,对比地面拍摄的照片,挂图作战。标注项目,有的放矢,定位清除。列表进度,按时推进,工完场清。
□各方配合,迅速行动
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工作方案,区环保局、水务局、工商局、城管委和杨园街办事处派出的专班工作人员,深入余家头水源保护区,一家一户,上门走访,了解码头砂场单位历史沿革、设置审批、注册登记和手续资料情况,查对居民户籍、民工身份、居住由来、搭建年代、经营面积等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并按各部门职责宣传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余家头水源保护区整治范围内的砂场经营户、码头业主、违章建筑下达了相应的整改违法行为法律文书。
余家头水源保护区整治范围内的码头、砂场、构筑物及人员成分十分复杂。从时间序列上看,多数码头单位先于余家头水厂落地建设;从单位性质上看,既有中央在汉单位,又有地方国企,还有混合制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从地面构筑物功能上看,既有获得批准建设的厂房,也有单位自建的职工宿舍,还有历史形成的违章搭盖的住房、库房、经营用房;从经营户和住户人员构成上看,本地居民少,多数是砂场农民工、外来流动人口、无业游民、社会闲杂人员,还有社会力量混杂其中。
面对种种困难和问题,区委、区政府不等不靠,无怨无悔,迎难而上,背水一战。主要领导多次到整治现场调研督办,分阶段、列专题,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分管区长一心扑在整治工作上,全力以赴,调度各方力量,同心协力,推进整治。码头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也按中央、省、市要求,认真研究搬迁问题,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拿出措施意见和地方政府商洽解决办法。看清水源地环境整治形势的砂场老板和不满意脏乱差生活环境的居民,也都表示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的整治行动,共同维护自身的饮用水安全。
□依法处罚,强力推进
湖北省、武汉市先后发出了《关于关停并限期拆除长江干线湖北段非法码头的通告》及《武汉市沿江港口岸线资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武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配合武昌区余家头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依据《防洪法》,专门发布了《关于武青堤铁机路至罗家港沿线防洪清障的通告》。武昌区政府根据《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跟进整治工作需要,先后发布了两份《武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在余家头水厂水源保护区内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
法必行,行必果。武昌区政府重拳出击,铁腕治污,先后组织5次大型综合执法,出动执法人员近千人次,铲除菜地20处,收缴拆除捕鱼扳罾渔具20具,捕杀家禽60余只,驱逐家畜20余头,拆除违法建筑万余平米。对不按时搬迁的码头单位,依法执行清障令,实行断电、断水、断路和水上封航禁运,强力推进搬迁拆除。
对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在余家头水厂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分别建设建筑渣土水运码头的武汉市辉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武汉中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区环保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罚款39万元,并报请区政府依法下达了关闭码头的行政处罚决定。武昌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区环保局和区政府申请强制执行,下达裁定书,组织实施强制关闭。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调查涉嫌失职渎职单位公职人员和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依法监督行政和司法执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工作做细,热情解难
考虑历史原因、发展需求和限时办理的实际情况,武昌区政府按市政府指示和清障令要求,对搬迁拆除的码头单位和砂场,给予合理补偿,帮助解决搬迁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区政府组织社会评估机构对企业资产和诉求进行评估,签署备忘录,预付搬迁费,经过评估审计后,正式签订搬迁协议。对一时卖不完,又找不到合适堆场的砂石企业,区政府拿出征收拆除完毕的储备用地,作为临时砂场,准予转场暂存。对运力不足的砂场,帮助调度车辆,开放禁行路线和时段,疏通交通指挥,保证限时清运。偌大的整治拆除清运工程,没有“硝烟”,没有冲突,没有上访,大家伙都热火朝天地静悄悄告别历史,走向未来。
对武汉市轮渡船厂历史形成的无证职工宿舍住户,区政府参照当地居民户征收拆迁的办法,给予合理补偿,对符合条件的居民帮助办理公租房。整治专班人员不辞劳苦,不分昼夜,挨家挨户上门恳谈,了解居民诉求,化解历史矛盾,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找不到合适过渡房的居民,帮助找房搬家;对搬家有困难的老人,主动联系车辆,打包搬运。一位身患癌症的老职工,深情地说:“还是共产党好,人民政府好,我们一家三代都在厂里生活,几十年了,过去想改善居住环境,自己没有办法,现在政府帮我们了了心愿。”
停泊几十年的数十个码头趸船集中搬迁,锚地河床泥沙搅动;岸上几十万吨砂石集中搬运,几百吨报废拆解的机电器械集中作业施工,上万平米构筑物拆除清运垃圾,是否会为消除水源安全隐患而实际引发水源污染呢?“环保为民,确保安全!”为预防搬迁过程中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武昌区环保局早早制定了专项环境应急预案,环境执法人员现场监督企业搬迁和船机拆解,对危险废物和化工产品造册监交。区环保局与武汉市水务集团商定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和余家头水厂密切配合,加强监管,加紧联系,加密监测,确保万无一失。
□人水和谐,绿色发展
截至目前,武汉市武昌区余家头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11个码头单位共计7万余吨位货船、趸船、船坞全部搬迁完毕,9个砂场50万吨砂石料全部转运完毕,19艘报废趸船及传输设施设备全部拆解外运完毕,滩地上全部建筑物拆除清运完毕,滩地平整完毕,江滩地貌复现,堤上见江,江上见滩。该处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全部消除。
为配合余家头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武昌区政府投资1亿多元,开工建设临江大道(铁机路——罗家港)工程,打通武昌临江大道最后一公里,为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配套路网,创造交通环境。下半年,市政府将投资3亿元,结合堤防改造,以自然生态手段修建余家头江滩公园,修复长江滩地自然生态,还市民一个绿色江滩,既长效保护水源地环境安全,又为当地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加油助力。
5月10日,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李鸿忠,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阮成发,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傅德辉,副省长曹广晶,武汉市委副书记、市长万勇等省、市领导视察余家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调研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高度赞扬“武昌区不等不靠、积极作为、主动治理水源地岸线的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江城武汉,因水而兴;武昌古城,唯武而昌。在这座打响辛亥革命第一枪的英雄城市,又吹响起了一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发展冲锋号。
“两法衔接”挺起环境执法的脊梁
2015年初,武汉市武昌区环保局发现余家头水厂水源保护区内兴建两个渣土码头,依法进行了查处。
调查发现,武汉市辉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武汉中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用两家国有企业早年建设使用的码头改扩建为建筑渣土水上转运码头,而这两个码头已经按2011年湖北省政府颁布的《湖北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列入了一、二级保护区。因此,两家公司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第58、59条的规定。
区环保局依法责令两家公司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并报请区政府依法做出了关闭违法码头的决定。两家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对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既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也未自动履行。区环保局在依法催告而无果的情况下,加罚19万元,同时申请区法院强制执行。
对此,武昌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条款,裁定支持武昌区环保局对两家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同时,裁定支持区政府关闭两家公司的违法建设码头,准予强制执行。
武昌区检察院作为地方司法监督机构和公共利益的代表,在环保行政执法和企业环境违法的搏击中,依法监督,秉公维权。该院于2015年初建立了网上“两法(刑法、环保法)衔接平台”,为依法惩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提供衔接机制和司法保障。得知区环保局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渣土码头后,区检察院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多次带队到环保局调查研究,指示民事行政检察科的检察官提前介入,跟踪检察。
检察官们调取查阅了区政府、区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和申请强制执行案卷,到水源保护区现场查勘,与区环保局法律顾问和区法院法官讨论研究环境法律问题,依照相关法律条文,建议区环保局继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强化行政处罚后督察,预防再度发生类似违法行为,确保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监管到位。
前不久,武昌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两家拒不履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的渣土运输公司采取强制措施,关闭其非法建设的渣土码头。至此,打开了余家头水源保护区违法建设码头挂牌督办的突破口,推动了一级保护区内码头沙场全部清理拆除完毕。
武汉市长江、汉江港口岸线非法码头治理按时交卷
日前,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汉江港口岸线资源环境全面综合整治工作第一阶段已经完成;自3月24日,武汉市政府成立沿江岸线资源环境综合整治总指挥部部署工作以来,至5月20日,经过57天日夜奋战,武汉市非法码头治理工作按时完成。
目前,全市122个拟取缔码头严格按标准已完成取缔任务,完成率100%;已取缔趸船237艘,完成率100%;已取缔沿江堆砂场364个,完成率100%;转运存砂717.67万吨,完成率100%。
长江、汉江武汉段非法采砂行为得到全面遏制,江面无采砂船非法采砂、非法移动,江面秩序良好;铁板洲、青菱、天兴洲等原来集中的采砂点,已经不见采砂船的踪迹,江面上秩序井然;白沙洲、鹦鹉洲、余家头等沿江一带原来连绵起伏的沙滩不见了,砂石堆场平整了,原来江边被遮挡的树林已经露出了秀丽的树影。金山、谌家矶等原来非法码头已经拆除,作业机具运走了,趸船不见了,岸线恢复了原貌。
据总指挥部负责人介绍,按照中央及湖北省委省政府建设生态长江的要求,全市上下都高度重视综合整治工作。为完成非法码头清理工作,达到“机具拆除、砂场清平、趸船迁移、岸线复原”标准,市区均成立了专班组建沿江港口岸线资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建立了包保责任制、挂图作战和拆除销号制度,同时组织公安、城管、交通、水务、环保以及各相关街道、村组包片包点督办巡查。依法行政,综合执法,建立了水务牵头,公安、航道、海事、交通、环保等部门集中办公、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各区组织执法力量,会同市属执法队伍及航道、海事等流域管理部门,形成综合执法合力。
截至5月20日,共查处涉砂船只355艘次;疏堵结合,长效治理,统筹兼顾当前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关系,组织开展砂石集散中心规划及建设前期工作,同时着手起草拟定《武汉市港口岸线管理办法》,研究建立武汉市港口岸线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