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排污许可“一证”串起环境管理
为确保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今年1月1日起,河北省衡水市环保局大胆创新,抓住排污许可证这个“牛鼻子”,引入排污诚信等级管理体系,将企业排污管理与银行信贷、电力供应、政府政策扶持、企业招投标等多方位挂钩,一证牵制多项许可。
根据这一规定,企业一旦因违法排污进入“黑名单”,金融机构将不予贷款,电力部门将停止供电,政府各项治理和补贴资金以及公共项目招投标资格等将被取消。
此举旨在用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给企业戴上“紧箍咒”,根治环境保护“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顽疾,让企业不敢、不能、不想触碰违法排污底线,倒逼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和责任。
同时,围绕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衡水市建立起了环保守法等级评价与“黑名单”制度。
依据排污单位落实排污许可证规定和遵守环境法律法规情况,由环保部门评定排污单位环保守法等级,并实行分级管理。排污单位环保守法等级分为模范守法、守法、守法不良3个等级。
模范守法等级指两年内无环境违法行为,无环境信访举报案件;模范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各项规定,按照环保部门要求积极落实污染减排、清洁生产、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公开等环保措施;积极参与环境宣传等公益活动,自觉履行环保社会责任。
守法等级指存在信访举报案件或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但能及时改正存在问题,一年内没有被环保部门给予行政罚款及以上的处罚;能够遵守或基本遵守环境法律法规。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被评为守法不良:一是排污单位环境问题被媒体曝光的;二是环境问题整改不积极,被反复信访举报的;三是违法排污行为被环保部门检查发现的;四是拒绝环保部门检查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五是涂改或伪造排污许可证、环评文件、监测报告的;六是不遵守环境责任保险有关规定的;七是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八是其他被环保部门予以行政罚款及以上处罚的。
据了解,实施“黑名单”制度就是将守法不良的排污单位一律列入“黑名单”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一是将“黑名单”排污单位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予以公告;二是收回排污许可证;三是将“黑名单”企业纳入金融诚信体系,实行“黑名单”排污单位与银行信贷挂钩,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黑名单”排污单位不予贷款,取消担保和融资的资格;四是函告电力部门,由电力部门配合对“黑名单”排污单位停止供电;五是取消享受各类环保治理专项资金以及其他补贴资金、评优评先的资格;六是通报财政等部门取消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补贴等政府公共项目活动的资格;七是通报保险机构,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八是对“黑名单”排污单位挂牌督办,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增加执法检查和排污监测频次。
目前,衡水市环保局开展了“铁腕执法年”活动,发现了6家违法排污单位,将之列入“黑名单”,并采取了相应的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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